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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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紫河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个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年级办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级组长负责。

③、厨房消防安全由厨房工人负责。

④、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接收室由宁志勇负责。

⑤、实验保管室由(化学)、(物理)负责。

⑥、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住校管理员负责。

⑦、教师寝室由教师本人负责。

⑧、各基点校由负责教师负责。

4、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

①、一般轻微的事故(只造成校产轻微损失,无人员伤亡)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扣师德考核分4—10分,不能评先进,评优。

②、校产损失较大,有人员出现伤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人应赔偿校产损失和大部分医疗费用。师德记0分。当年不评优、不能晋级,考核按不合格论。

③、校产损失较大,出现人员伤亡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