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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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图书阅览室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图书阅览室制度

图书阅览室制度1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 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图书阅览室制度2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阅览室制度3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阅览室制度4

一、 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与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 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被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三、 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阅读、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月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6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四、 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五、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毒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图书阅览室制度5

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四、学生阅览室读者守则: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五、教工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六、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七、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图书阅览室制度6

1.教师、学生一律凭借书证进入图书室、阅览室借阅书报。

2.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准私自拿出室外。不得撕剪、勾画、圈点图书。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3.按规定数目和时间借、还图书,(学生每次借书一本,时间两周;教师每次借书两本,杂志一本,时间四周)逾期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遗失图书者,须以原价赔偿。

4.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停止借书刊(可在阅览室阅览),学生、教师还清本学期所借书刊。

5.自觉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认真阅读,勤于积累;遵守借书秩序,不拥抢、不乱动,轻拿轻放,争做文明的读书人。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吃东西、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图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