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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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化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化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

一、仪器设备的购买

1.需购买教学仪器设备时,先由负责各门实验课的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验开出情况提出定购计划(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产地、厂家、数量),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核实后,通过设备处网上招标或其它招标形式购买。

2.各门实验课定购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均由两人以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保管员建帐建卡。若验收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保管员,由保管员与供货商联系处理。

二、设备管理

1.所有固定资产均需到保管室建帐建卡,各实验课组保管的设备也需建帐,借用仪器需有专用登记本。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通电、上油、清洗、干燥等)。

2.管理仪器设备人员应熟悉和掌握仪器的性能、原理及操作技术,仪器设备出故障时,禁止强行运行,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维修。

3.学生实验使用设备时,教师应讲解清楚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方法,没有预习实验的学生一律不得做实验;由于实验态度不认真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追究责任,按仪器设备价格的50%赔偿。

4.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失职、失修等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应根据仪器设备损坏程度付一定的赔偿金。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在保证教学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如科研需要,经研究所负责人批准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在仪器设备保管人处登记,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在借用期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必须负责修理好后归还。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外系人员不得借用。

6.人员调动、出国、退休等应移交所有管理的设备及所有档案资料。

化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

一、学院的仪器设备是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委《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一般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二、单价800元(含800元)以上(除玻璃仪器、消耗性设备外),耐用期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包括购入、调入、赠送和经鉴定的`自制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建卡,不得帐外滞留。单价不足500元(除玻璃仪器、消耗性设备外),耐用期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为低值仪器设备,不列为固定资产,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建帐、编号、造册登记管理。

三、固定资产报增、建帐办法

凡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仪器设备,必须建帐、设卡。实验室管理中心设总帐,并由各学科实验室设明细帐和设备卡。

1、各学科实验室新购(含调拨、赠送、自制等)的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有关数据、发票、说明书等资料由相关学科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正确填写卡片项目内容,要求准确,规范和不得缺项,,经审查合格并给予校编号后,由实验中心汇总统一到校国有资产处、财务处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编号在主机贴上固定资产标牌。

2、因主机增购辅助设备或加工改制增值,按增购值以主机编号填写报帐单和卡片,办理增值报增手续。

四、各学科实验室必须定期检查核对,保持仪器设备的帐、卡、物相符。每年年末打印出本年度增加仪器设备清单报实验中心汇总核实。

五、五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制定出操作规程,使用者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并做好使用(使用者姓名、使用时间、设备状况、机时数等)资料的记录。

六、仪器设备实行共享,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学科实验室内部借用仪器由学科实验室主任批准,学科实验室之间的借用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其它院系借用仪器设备由主管院长批准。上述运作必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私自借出仪器者,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包括造成损坏和丢失的经济责任。

七、重视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保管人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做好仪器的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并做好防火、防锈、防尘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发现仪器损坏、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写出详细书面材料报告,由学科实验室主任报送到实验室管理中心进行处理。

八、学科实验室要建立各种管理帐目(主要指固定资产帐、、工具材料帐、借用登记帐、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防火、安全记录本等),要有专人负责和规范化管理。

化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

一、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高效利用及有偿对外开放的原则。

二、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完整档案,包括验收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故障及排除记录。

三、建立仪器设备完整的操作规程,并在仪器设备附近显要位置张贴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

四、符合下列标准且直接用于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为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设备):

1.单价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

2.单价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但购置专用配套设备(附件)后,整套价格达到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

3.按照教育部规定明确为精密、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

五、每台大型设备必须明确专人管理,其主要职责:

1.熟悉仪器的结构与工作原理,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与使用;

2.承担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服务性分析测试等工作;

3.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建立仪器的完整档案;

4.按照学校的规定对外共享,收取测试费,并上交学院。

六、非大型设备管理员如需自行使用仪器,须事先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设备管理人员发给“上机证”,允许单独或在管理员协助下使用。

七、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若情况特殊,需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大型设备一律不外借。

八、使用仪器设备必须遵守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依据学院和学校的有关制度处理。

九、本制度由院务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