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精选6篇)

进修社 人气:5.67K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精选6篇)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1

一、本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博物馆秩序,做好馆区安全保卫工作。

二、博物馆南门每天开门时间为7:30,关门时间为22:00。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严格执行博物馆进出人员管理制度。本馆工作人员上班须佩带工作证。馆外人员要进入馆内,须主动接受门卫询问并填写会客登记,经许可方能进入。严防有劣迹人员混进馆内。

四、博物馆闭馆后,任何人不得在馆区滞留。不允许在馆内会客、留宿。因公需要晚上加班的部门,须在当日17:30前到博物馆办公室办理加班审批手续。

五、物资出馆须持《物资出门证》并主动接受门卫查验。下班后馆区实行封闭,严禁物资出馆。节假日期间禁止物资出馆。

六、值班门卫要作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交接手续。遇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值班馆领导报告。个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事先与馆办公室联系进行调整,不得私自找人顶替。

七、对违反门卫管理制度者,门卫执勤人员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和教育,对不听劝阻、干扰正常管理、扰乱治安秩序者,交至校保卫处处理。

八、如由于门卫值班人员失职,给本馆造成损失,责任人必须依据相关制规定予以赔偿,严重者一并追究相关责任。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2

为保证博物馆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我馆实际特将工作人员分为总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讲解值班人员,各岗位实行轮班制,现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1、严格遵守博物馆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馆领导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一)行政总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掌握博物馆运行情况。

2、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

3、监督管理行政值班人员、讲解值班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履职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4、对博物馆各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5、及时处理其他人员上报的博物馆运行问题。

6、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行政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参观人员登记制度。

2、监督制止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入博物馆。

3、将报纸每周一次分类装订。

4、重要接待或参观活动,负责拍照留影,并撰写信息,及时将信息上报领导。

5、如有紧急事项无法处理及时与总值班人员或领导汇报。

6、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县博物馆免费开放时的文物安全、观众安全和公共设施安全,实现文物陈列展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更好地服务大众,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值班方面:

(一)博物馆实行领导带班、职工轮班,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安全值班制度。

(二)每周为一班,每班分正副班共两人,全权负责本周安全、卫生、电话接听及相关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三)正副班交接时间每天为12时,14时30分;18时,20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轮流值守,节假日不休,做到不空岗、不误岗,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启防盗报警系统,否则可视为脱岗,若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如遇停电,系统无法运行,值班人员更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五)按时交接班,若交接某一方在15分钟内不到者可视为脱岗,若本班发生事故,由脱岗一方负全责。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工作日志,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来人登记;要随时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文物库房及展厅是否安全正常,照明及报警设施、消防防暴器械是否正常,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也不得由他人顶替。如有特殊原因需顶班者必须请示馆领导同意后,另行安排接班人员。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值班日志,特别是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处理情况要进行详细地记录。接班人员必须对所交实物:门、窗、锁、照明、防暴、消防、通讯、电视监控录像防盗报警设施以及文物库房和展厅(通过电视监控)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接班。在周一馆长总交-班时,必须由库房、展厅管理人员、交接人、监交领导对库房、展厅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登记、处理。交接人、监交人签字后方可交接。并将工作日志、值班日志交办公室存档。

(十)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牵头对安全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也可通过电话或实地随时抽查。对检查的情况要做详细记录,对脱岗、误岗等行为单位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展厅管理方面:

(一)展厅实行集体负责制。各展厅实行两人两锁或三人三锁的总门出入管理办法,管理人员各持钥匙不能离身、不能复制,不得交由他人保管。

(二)所有陈列文物必须办理严格的出库登记手续,做到与库房文物档案帐帐相符,帐物一致。所有陈列文物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做到帐目清楚,资料齐全,档案一式两份。

(三)陈展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馆里规定的时间开放展厅,如有特殊需要临时开放展厅时,必须经馆领导签字批准,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开门。

(四)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尽职尽责,树立良好形象。

(五)陈展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展览日志,整理汇总观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陈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六)陈展文物如有调整变化,必须做好出入库手续,同时做好陈展文物档案的调整手续,附文物入库收据,补办所展文物档案手续。

(七)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陈列文物安全情况,文物保护环境服务设施情况,包括展厅照明、消防、排风换气设施、展柜玻璃等易碎易掉部件,以及防虫、防鼠、防潮、卫生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和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文物安全。

(八)陈展文物在陈列、调整、检查、保养及照明、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录像、展柜等设施的维修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否则造成文物的损坏或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陈展文物一般不能进行拍摄活动,实属工作需要进行拍摄的,必须严格执行《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拍摄。

三、文物库房管理方面:

(一)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库房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房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二)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三)库房应规定安全容量,文物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随意堆砌。入库时按文物级别和类型挂牌标明,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四)对照明系统、防火设备等按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保证完整好用。应保持良好通风,可安装通风设备。

(五)库房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尽快处理。

(六)库房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七)外来人员未经博物馆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工作人员要入库须两人以上,并做好入库登记。

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全馆人员须严格遵守!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4

1、呼玛博物馆的所有展览免费向公众开放。

2、参观时请您自觉遵守参观秩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观众。

3、酗酒者、衣冠不整者以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谢绝入馆。

4、管制械具、打火机等易燃以及易爆品及宠物不允许带入场馆,请提前处理。

5、参观前可将随身包裹寄存,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6、请您不要将饮料、食品等带入展厅。

7、参观时请您不要触摸文物及展品。

8、请不要在场馆内吸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请勿丢弃杂物。

9、请不要在场馆内奔跑追逐、攀爬躺卧,并请您照顾好老人和孩子,我们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参观秩序和参观环境。

10、如遇各类突发事件,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5

为使博物馆内有个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我馆不发生任何事故,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馆长任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馆内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3、定期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好每个职工的思想工作。

4、在重大节日期间领导干部都要轮流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5、领导在节假日亲自值班,同时定是不定时的对馆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夜勤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6、加强对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馆内专门雇佣一名夜勤人员进行看门守户,同时负责馆内中午下班后的安全工作。

7、财务部门严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室和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以防失盗。

8、展厅、库房是易燃场所,是防范的.重点,严格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

9、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电工要经常对电源电线进行检修,以防不测,造成火灾。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6

1、文物必须经过鉴定、分类登记、编目后,方能同“入库凭证”一起入库,保管接收人员必须与登记移交人当面点清。入库凭证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和保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留档备查。

2、文物入库后,报关员必须按科学方法分类上架,妥善保管。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点保管。

3、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紫外线)、防空气污染等设备或措施。库内及其附近应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易燃以及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并严禁烟火,库房区无人时,应切断所有电源开关和总闸。

4、严守库房秘密。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和保卫部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入库房。经许可者由库房管理人员陪同入库。库房内一般不接待参观。进入库房一律不准带入个人提包和食品。除库房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出库房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5、内部需要提用藏品时,必须填写入库凭证。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须经管领导批准,其他藏品须经保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提用手续,用毕应及时归还。

6、保管部门必须对藏品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使用部门应尊重保管组的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予以纠正。

7、外单位提用藏品时,一般应在馆内进行。提取藏品须经馆领导批准,由有关保管人员承办并负责藏品的安全,用后立即归库。

8、库房藏品中无价值的文物需处理时,须报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在总登记帐上加以说明。注销凭证要装订成册作为处理藏品清册,留档备查。

9、经常使用的容易损坏的藏品应予复制作为陈列、研究的代用品,复制品应加标志,以免真假混淆。复制品使用的材料、工艺程序、复制数量和复制时间等,均应作出详细记录归入藏品档案。

10、藏品如需修复,由保管部门提出修复方案报请领导批准。藏品修复前,应做好照相、测绘记录。修复时,不得任意改变其形状、色彩、纹饰、铭文等,同时,还要做好配方、用料、工艺流程等记录。修复工作完成后,这些资料均应归入藏品档案。

11、如外单位因陈列、研究等需要,要求提供藏品照片、文字资料或复制藏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办理一切手续,并适当收取成本费或稿费。未发表的一级馆藏品、保密性藏品的照片、文字等资料,一般不予提供。

12、每年年终时,保管部门对藏品总数及增减变动数字进行一次认真的统计,并列表上报主管领导和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