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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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1.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二)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三)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四)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 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 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 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一)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二)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三)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