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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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应急管理制度1

为了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并落实各自的职责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区)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和事故级别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有效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食品安全应急方案进行演练。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七)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利用市场巡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12315行政执法网络和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媒体报道等,及时了解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场动态情况。应当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苗头。各相关职能机构应各负其责,互通情况。按照规定统一发布日常监管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信息的沟通、反馈和报告,立即将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向突发问题波及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四、强化和创新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手段,切实做好物资和人员保障工作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联网应用,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逐步实现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信息网络五级贯通,并努力做到与同级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联网,切实提高网络信息互动效率,提高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十)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配备必要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应当加强检查,确保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等相关物资设备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确值班电话,落实值班人员,坚持领导干部带班,畅通通讯联络,及时有效受理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应急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3、责任部门

3.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3.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4.2应急物资的采购

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前10天提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统一报综合部采购

4.2应急物资的配备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4.4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4.5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4.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管理制度3

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以系统、完整、直观的统计数据,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状况两项资料,其统计项目分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状况。

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做好日常基础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全面、准确、深入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计项目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规范,避免重复和错漏。

四、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分析,并按时上报乡乡应急办。

五、建立健全统计综合数据库,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参考依据。

应急管理制度4

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资料。

二、事发地和相关单位接报的,应立即组织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在半小时内向乡政府报告。乡政府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特殊状况下能够越级上报。

三、各村委,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用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关注重点领域和要害部位,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四、突发事件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乡应急办报告警情,乡应急办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经确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次生危害事件基本消除后,应及时结束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各环节均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上报通报,必要时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

应急管理制度5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

2、安全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向家长发放书面通知及安全注意事项。

(2)必须提前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组织。

(3)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过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

(4)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提前部署,责任到人。

(5)学校组织学生出游前,要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生安全守纪和自我防护常识的教育,要教育学生远离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区,不得擅自参加探险类的活动、上下车及时站队,不允许在马路上互相追逐、嬉戏等。

(6)出发前将学生组成小组,任何人不可单独活动。离队需请假。随时清点人数。

(7)建议学生外出期间注意饮食卫生,饮水饮食要卫生,随身携带一些常用药;活动时注意财物安全,严防小偷。

(8)提高学生文明素养,礼貌待人,文明游玩,同学间互帮互助。

对违反纪律者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返回学校并给予纪律处分。

应急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运行健全,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保障和服务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每年校园运动会、文艺汇演、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小学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一、学校运动会的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德育处、总务处、体育组及班主任

2、运动场保卫工作安排:

场地保卫由专职保卫及学生保卫两部分组成,专职保卫的任务为,运动场三个入口,及跑道秩序的维持,阻止拥挤、踏伤人员,进出顺序由组委会安排,学生保卫的任务为阻止非运动员进入警戒线内,班主任负责各班的看台秩序,进出场地的秩序由往读部保卫人员负责。

3、设立职责,分管到位:

(1)运动会期间要求学生有秩序的入场、散场,避免学生因拥挤造成意外伤害。

(2)运动会比赛期间,要求老师向学生宣传运动常识,避免因剧烈运动而造成意外伤害,禁止学生在比赛场地随意走动等安全知识,设立纪委评选组。

(3)学校医务室的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随叫随到,做到发生意外能够及时处理。

(4)学校德育处要与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做好运动会期间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赛场周边环境禁止个体商贩在场地门口摆摊设点,以防食品不卫生而发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5)纪律评选组织要加强赛场内的巡查工作,以防止其它安全事故发生。

4、医务及食品卫生及其它:

运动场主席台设一个医疗点,一名校医,作伤员应急处置。安排一辆校车,以备运送伤员,作好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防止食品中毒。

应急管理制度7

一、晨检制度:时间:7:20—7:30。

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核对,在7:25之前摸清学生的健康状况,遇有传染病学生及时向校长室报告送往办公室,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并去医院诊治。各班认真填写晨检表,传染病表上报卫生室。

二、一日监查: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健康状况随时监查,随时发现发热、疑似传染病学生随时报告,不隐报。

2.教育学生有病先到医院诊治,不把病原带入学校。

3.卫生室对各班晨检表进行统计,发现传染病向有关部门上报,决不隐报。

三、隔离制度:

1.各班发现有发热、疑似传染病及时送往办公室隔离。

2.教室随时消毒(由班主任负责)。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课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教案有传染病内容,考核有传染病内容。

2.宣传栏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期。

3.广播防治有传染病知识。

五、报告制度:

报告人:

报告单位:镇防疫站(发现甲类传染病6小时以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报告方法:

1.电话报告

2.填表上报

六、传染病防治:

1.对进行预防接种。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卫生教育宣传工作。

4.开展体育活动,做好课间、室内通风。

5.严格执行有关各类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课。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注:教师如有传染病也应执行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班。

应急管理制度8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危险化学品(磷酸、硝酸、天然气等)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全自动ED生产线、危险品储存仓、氧化车间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灭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一、应急准备(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生产单位)

1.行政课需给所有生产车间配备灭火器材,并每一个月进行一次点检,保证灭火器压力在正常范围之内;

2.危险品储存仓仓管员需经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上岗证;

3.仓库应对危险品储存仓仓管员进行化学品特性培训,确保一旦发生泄露,仓管员能采取最适宜的处理方式;

4.仓库应对现场领取化学品的数量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化学品在现场出现堆积现象;

5.生产现场应对从仓库领过来的化学品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6.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

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二、应急响应

1.如泄露地点在生产现场,由现场主管启动C级应急救援程序,现场主管组织救援工作,并跟部门主管汇报。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如仓库化学品发生严重泄露,责任人员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应马上启动A级应急救援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同时知会工业安全组组长,由总指挥负责组建现场控制小组,对化学品泄露事件进行快速处理,避免影响扩大;

3.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4.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现场控制小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

救出危险

区,组织现场员工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医疗救治小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泄露处置物应交由专业环境公司处理;

6)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5.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6.事件处理结束后,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E.外来人员滋事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应急管理制度9

一、应急响应制度

为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及井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现场的职工必须立即如实向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灾害影响情况。

2、事故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职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进行抢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现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灾灭灾,需要撤离现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矿有关领导迅速对事故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进行评估定级,确定是矿井重大灾害事件,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由矿长下令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矿山救护队和组织临时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抢救,并迅速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现场救援、抢险方案,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在调度室)立即采取紧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

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

7、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10分钟内赶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电话不接或未及时到矿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到者追究相关责任。

8、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在调度台指挥救援,其余人员在调度办公室待命。

9、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较大,预计大饭铺煤矿难以控制,立即向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启动准格尔旗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安监局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援,是否启动一级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0、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1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时,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故现场伤亡情况、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进行现场抢险、有无灾情扩大可能等,做好记录并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如确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则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其应急程序和现场应急处置办法进行抢险

救灾。

1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处置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13、大饭铺煤矿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采用的应急救援响应级别也不同,大饭铺煤矿把应急救援响应的级别分为四级:

( 1 )四级响应:(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 2 )三级响应:(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报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 3 )二级响应标准:(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伤;造成5000万元

以上(不含5000万)1亿元以下(不含1亿)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 4 )一级响应标准:(国家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14、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二、应急预案制订、公布实施、修订和备案登记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

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矿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①针对煤矿存在的各种风险,由煤矿安全监察科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煤矿安监科和煤矿技术总工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专项预案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b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由所在生产区域技术人员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①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②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

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a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①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②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煤矿矿长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④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矿长签发。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1)煤矿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②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③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1)煤矿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煤矿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①周围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③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④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⑤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煤矿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9)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培训制度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大饭铺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2、安监科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3、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

4、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监科负责全矿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5、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6、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内蒙古安监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矿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本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7、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监科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9、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10、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11、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12、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13、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四、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和评估制度

为做好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对应急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畅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1、应急演练的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和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装备、技术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智慧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演练的安全。

3、应急管理指挥机构

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长效机制,成立抢险应急指挥部,并将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对固定、精干的抢险救援应急队伍,以此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

由矿长担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所属各科室(区队)长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对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应急响应职责范围进行统一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职责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4、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装备

(1)队伍组成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一支相对固定和精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及设备

(3)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我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a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b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c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d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e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f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②安全培训单位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④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单位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⑤所有应急管理专职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⑥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⑦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⑧安全培训单位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的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⑨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出开展应用培训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和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5、应急演练的实施

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方案,其内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并保证年度内落实。

(2)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或有关专家评估认可后实施。

(3)在正式演练之前,进行模拟或桌面演练,检查其演练方案是否可行。

(4)根据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进行演练的筹备和准备工作。

(5)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现场查看应急演练现场、演练队伍、演练设备、物资及安全设施情况。

(6)应急演练筹备小组向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对演练准备情况进行汇报并决定演练时间。

(7)实战演练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其过程和计划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应急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并对此次演练进行评价。

(9)结合演练效果,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6、应急值班

应急演练应根据实际发生突发事件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7、演练结束与终止

演练完毕,由应急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终止,演练终止后所有人员停止演练活动,按预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组织疏散,应急保障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演练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8、应急演练评估

所属各应急管理机构应对所属单位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1)评价目的

针对评价得出的结论,对不足之进行有目的的整改,以达到提高实战应急救援工作整体水平的目的。

(2)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②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③演练预案编制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④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

⑤参演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⑥应急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使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

⑧应急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3)报告的要求及上报时间

五、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应急物资资源,规范救援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为突发事件和事故抢险提供物资储备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物资仓库设立和责任单位

(1)应急物资仓库的建立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消防救灾仓库1个;

②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2个。

③矿山救援装备仓库1个。

(2)应急物资仓库责任单位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水灾救灾仓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②地面消防救灾仓库,由通风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③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由机电科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④矿山救援装备仓库由兼职救护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2、应急物资的管理

(1)应急物资的采购

煤矿应急物资的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提前30天,提出购买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公司有关单位和人员审查批准后,统一报公司物资采购部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领取后,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妥善保存。财务部要建立应急资金管理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补充和更新。

(2)应急物资的配备

煤矿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煤矿受灾害威胁情况,实际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资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各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资储备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矿井规模、企业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灾变时应急抢险救灾时的需求。

(3)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负责单位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动态更新。

(4)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应急物资至少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登记,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5)应急物资的调拨和使用

应急物资应由煤矿应急管理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挪用。

应急物资调拨和使用权限与程序如下: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权限:

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以对应急物资进行调配和使用:

①煤矿发生突发事故或灾害,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进行抢险救灾时。

②接到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需要调拨应急物资抢险救灾时。

③煤矿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认为需要调配和使用应急救援物资时。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办公室)下达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命令→矿调度室→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负责人→应急物资库管员→出库应急物资出库后,20天内应补齐物资储备库内的应急物资。

(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应急物资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补充意见,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补充。

(7)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②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管物资、设备、器材的入库验收、

记账、保管、发放等工作,掌握库存情况;

③能熟练管理进库物资的详细资料,做到所管物资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帐物相符;

④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尘,保持卫生清洁;

⑤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内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对过期、失效、损坏的设备、物资及时提出更换、补充建议;

⑥加强安全观念,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库存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发放和使用。

六、应急物资、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应由所在岗位执行。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消防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①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②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③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④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⑤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①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②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③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预警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故预警和调查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事故的管理,以便总结经验、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预警

(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范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各类事故,包括矿井职工在工作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的情况;

⑥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a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及处置办法

①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含职工在岗因病死亡)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③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卫生所、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紧急集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临时记录。

④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1)书面报告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事故统计分析

(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或虽属轻伤但性质严重的,应由矿领导、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在三日内组织分析,其它轻伤事故、侥幸事故由安监科在三日内组织分析。

(2)事故分析参加人员和单位包括:分管领导、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及事故责任单位的相关人员等。

(3)事故教训和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时内必须贯彻到事故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必须在全矿范围内进行贯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4)安监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统计记录,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及分析结果。

(5)煤矿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因病导致伤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公安部门证明(法医鉴定),并分别出具证明材料。医院诊断、法医鉴定结论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结果必须清楚和明确。医院诊断证明、法医鉴定材料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调查报告及事故举报核查情况要向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报告,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统计,并将证明材料留存事故调查处立卷存档备案,以便据实修改统计资料。

(6)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人员死亡事故,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上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

5、事故处理

(1)对出现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切实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事故调查分析时,应查明事故的`详细经过、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建议。

(3)事故处理意见应由安监科书面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4)事故调查分析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据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编谎、捏造。

(5)发生死亡事故,根据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处理意见落实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6)工伤申报须由安监科报人力资源部和卫生所备案。

6、其它事项

(1)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严格按照《工伤事故处理规定》具体要求向安监科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一律视为隐瞒事故处理。

(2)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20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3000元。

(3)对瞒报的工伤事故要升级处理,即轻伤要作为重伤处理,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同等对待。

八、事故救援评估和总结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灾害)或事件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

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成员:总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人事行政部、物业中心、各区队负责人等。

(2)职责

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安全、稳定的运行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汇总灾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报告;负责协调各组的工作,沟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②现场抢险组职责

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抢救可以转移的物资,将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动用现场内可用于自救的物资和器具进行自救。

③伤员抢救组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提供防护、救护器具,紧急救护伤员,并配合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抢救和转移伤病员。

④安全警戒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设备、物资保卫工作;配合到场的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员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储备和运输,提供和协调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关物资、设备和车辆。

⑥善后处理组职责

由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事件)伤者的治疗和理赔工作。

4、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矿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工段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事件)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2)应急处置

①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或现场值班人员),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②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③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4)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队是应急救援的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医疗保障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6、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牵头,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10

安全事务管理(护卫员应急分队管理规定)

为保证护卫员自由活动期间管理区域内具备一定的备勤力量,以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制定本规定。

一、各管理处每日7:00至22:00期间应建立护卫应急值班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护卫员编制总额20人以内的管理处护卫应急值班分队编制人数为6人;护卫员编制总额20人以上的管理处护卫应急值班分队编制人数为9人。

三、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划分为三个小组,由早、中、晚班各指定2至3名护卫员共同担任,每班各为一组,每月轮换一次,每月的第一天为轮换日。

五、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应确定分队长一名(一般由中班领班担任),组长三名(早、中、晚班各指定一名),并确定好通讯联络方式,遇有紧急情况,各应急小组迅速召集人员,分队长及时进行组织指挥。

四、护卫应急值班分队人员应特殊事由需外出的,须征得护卫主管同意并提前确定好自己的替补队员。应急值班人员辞工或休假的,管理处应及时予以补充。

六、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值班表应置于中央控制室,便于随时进行通讯联络。

七、护卫应急值班分队须备好相应的应急器材,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应每十天对应急值班分队的快速反应能力或处置能力进行一次综合检验,并填写《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应急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信息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信息员是指由乡应急委成员单位确定人选,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登记,具体承担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应急管理信息员在乡应急委成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由所在单位推荐提出,并由本人填写《应急管理信息员推荐表》,报乡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下文确认。

三、应急管理信息员主要负责协助村、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和承担应急管理信息收集、汇总、研判、报送等工作。

四、应急管理信息员培训由乡应急办统筹安排。应急管理信息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的培训,理解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五、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应急管理信息员,乡应急管理部门采用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

应急管理制度12

为加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事故应急救授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企业)的第一职责人担任;副组长:单位(企业)的直接职责人、经理、厂长、总工程师组成;成员:由各部门重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安全主任、消防队长、保安队长组成。

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办主任兼任。

3、应急机构图:

4、各部门要明确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定负责救援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本系统的救援工作实行管理。

二、应急救授职责

1、领导小组:

(1)对救援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审批救援工作的各项办法;

(4)核准救援指挥中心设备建设计划,救援设备更新、购置、报废计划;

2、救援办公室。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根据事故灾害状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4)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

调度、指挥现场所有各专业应急小组的工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护和减少人员伤害,降低财产损失。

4、消防灭火组。

(1)负责对单位(企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点防火部门制定灭火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害调查处理带给依据。

(2)负责报警。对接警出动状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火势大小作火灾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灭火战斗,加强火情侦察,查清是否有人员受大火包围,及时抢救伤员。

(4)灭火战斗结束后及时补充器材,恢复战备状态,总结火场经验、教训,协助上级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人员医疗抢救组的职责尽一切可能救助人员。对现场伤势较重人员进行临时处置;对已濒临死亡人员进行人工抢救措施送相应医院救治。医疗抢救组有权禁止人员进入状况不明的现场,以防人员伤亡事故扩大,对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现场环境进行封闭和环境消毒。

6、警戒保卫组的职责。

负责隔离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协助人员抢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现另类意外事件。

7、物质保证组的职责是尽一切可能满足救灾和事故处理所用的物质需求保障。

8、抢修队伍的职责是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下理解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尽一切可能抢修设备和工艺现场,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生产。

9、联络、通讯、保障组的职责是持续和上级联络,保证应急通讯正常,接待外来人员,接待职工家属;同时和医疗抢救组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1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镇级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临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购进、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存在的重大问题。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煤炭坝镇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处理工作;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汇总事故情况。

4、适时通报、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主要任务是:

1、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

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恢复生产秩序等工作。

3、检查、督促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定期进行演练。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镇食安办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四)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食安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一)事故报告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评估

镇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村(社区)主任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

(三)事故通报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县等区域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要求严加筛选监督。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

应急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应急管理制度15

危险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部门在危险源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危险源所属部门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建档、监控,在职责范围内对危险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各专业处室依据自身职能划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价和备案

第七条

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监管,职能处室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中规定的标准,由综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及时进行登记。

第九条

危险源在辨识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评估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价,以评估危险源的危险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现状、导致事故的途径等。

第十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安全评估组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分析科学、辨识充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改进措施应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其编制内容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途径及严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评价;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当重大危险源现状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当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与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地址发生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变化的;

(四)危险化学品的容量、介质发生变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

第十三条

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价、建档;对经技术改造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经安全评价后,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负责及时更新公司重大危险源信息,对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综合部核销。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四条

对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由综合部会负责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生产部负责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危险源实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检测监控等规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将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明确各级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职责。当危险源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条

危险源旁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示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承包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对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归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

根据管理职责,危险源的各级安全承包人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定期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测、分析;对涉及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检验、检测记录、台帐。

第二十条

检查中发现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事故隐患信息应立即上报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一条

针对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公司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设施,并每季度组织员工的学习与演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保障岗位员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部建立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和演练记录。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综合部每月统计各部门危险源的运行、监控情况,填写《危险源监控台帐》,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后,每月28日前报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四章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与总公司相关制度出现相抵触时,按总公司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