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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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范本

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1

1、河南宏力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2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3

针对我校学生中携带手机者日益增加,并且学生不能正确使用手机,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现象,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学生守则》规定,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一)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建议家长给学生配置功能机(只能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

(二)如将智能机带入学校者应于周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统一将手机存放在高一年段长办公室的保险箱中,周五下午放学后统一发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机,发现上交德育处。

二、功能机使用规定:

(一)上课(包括体育课、自习课)、晚自修、考试期间学生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二)用手机编辑虚假信息、散播不道德的言论、损害他人名誉,视违法行为,立即上交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上交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上交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间在宿舍使用手机。生管或生指老师发现后可将手机存放在宿舍手机保管室内。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上交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上交,然后交到德育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说明:

凡被上交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4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