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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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成立于2009年,是为学院本科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的部门,部门的主要职责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开展就业指导、咨询及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促进校企合作,搭建学院与企业之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顺畅的.交流平台;组织安排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并完成协议书的签约,负责毕业生的派遣事宜及离校后就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具体工作如下: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规章制度

一、面向全院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编写就业指导材料

二、针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辅导员开展职业指导师培训;

三、整合学院和社会资源,面向我院学生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四、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研究,编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就业白皮书;

五、指导启航职业发展工作室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的开展;

六、开展职业探索,建立信息库,对整体就业形势、适合我院学生行业进行调研并撰写调查报告;

七、加强与人事部门、人才机构及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巩固和拓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市场;

八、编写毕业生推介手册,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展示我院毕业生风采;

九、组织安排校园招聘,搜集整理发布招聘信息及举办用人单位专场招聘会和双选会;

十、负责毕业生生源统计上报及就业方案的编制和报批;

十一、负责就业推荐和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及审核;

十二、负责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管理;

十三、负责报到证的审核发放;

十四、负责毕业生派遣和档案转移;

十五、处理就业遗留问题。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弘毅楼414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祥瑞大街(301811)

办公室电话:022-22412105

传真:022-224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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