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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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会考核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考核制度1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一、工作热情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二、出勤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三、工作效果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4、部门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满意或举行的活动没有气氛、流程有较大疏忽、不够公平公正为差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四、群众反映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五、行为表现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学生会考核制度2

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会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例会制度

1、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两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的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例会请假必须主席团批准,学习部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给假。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二次给予警告,三次开除。

二、工作态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处理。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能经常向领导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领导交办的任务能及时完成,无拖延现象,敬业精神较强。

三、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学期上交一次,由学生会指导老师检查。

四、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报质保部审批。

2、各部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六、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七、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加分项:25分 扣分项:27分)

(一)加分项:

1、学习成绩优秀,获学习优秀奖或进步奖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及受校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3分。

3、积极向质保部、学生会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5分。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成绩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于对校学生会成员或在校学生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者,每人次加2分。

6、对于月全勤的成员,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的,贡献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项:

1、校级会议、学生会内部会议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2、学校及学生会开展的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3、若有醉酒闹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课时间上网,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立即开除。

4、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5分,并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受老师批评者,每人次扣3分。

5、顶撞上级与部员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迟交者每人次扣2分。

几点注意事项:

1、各部门接到质保部的考核通知后,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和不认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干部资格。

3、群众意见或举报一经查实将作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4、一个学期的考核分低于85分者,本学期末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低于70分者给予开除处理。

5、考核制度有学生会成员共同监督,由质保部执行。考核分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学生会考核制度3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xx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我院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们干部、成员品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于100分者给予奖励,凡一学期内出现60分以下为留会察看,若低于50分者开除会籍;

五、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团委、主席团监督;各部部长、干事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考评结果公开张贴,并时时接受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再议)

八、附考评表一张(再议);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例会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二)值班考核

1、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该人1分

2、值日人员迟到、早退扣0.5分。

3、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该同学本学期不具备评选先进个人资格,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再议)

4、迟到累计四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再议)

(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团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3、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一律自动退会;

4、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五)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0、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投票评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过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由办公室收集、处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并学生干部鉴定表报送院学生会存入本人档案。

学期总分最高的部门在原给予先进个人名额基础上按本部们人数的20%多给予先进个人名额,最低的扣除20%的名额。

总分前3名在全体大会上表扬,最后一名点名批评,部长作自我检讨。

测评加减分

每月测评名次

学生会考核制度4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荐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15—20分)

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荐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荐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0—8分)

三.创造性(10分)

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4—7分)

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0—3分)

四.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10分)

1.工作主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能积极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1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团结情况(10分)

1.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共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共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4—7分)

3.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0—3分)

六.纪律性

1.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1—5分。

3.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2—5分。

4.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5—10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七.学习情况(10分)

1.平均绩点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绩点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绩点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绩点2.5分以下者为零分

5.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2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5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10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八.加分情况

1.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5分(不累加)

考核办法:

1、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2、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3、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九、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