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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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汛工作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

为切实做好项目部防洪度汛工作,确保本项目部生活和施工区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生产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本项目部施工的地形、环境、气象等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并组成防洪抢险队。

2、组长为防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洪领导小组的全面工作,负责在每一年汛期到来之前组织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度汛应急预案》,亲自审定并报送监理部审批,组建防洪度汛应急抢险队伍,落实防洪度汛设备、物资、器材。

3、副组长全面配合组长的工作,合理安排、控制施工进度,负责防洪度汛设备、防洪物资和救援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发放。

3、防洪度汛领导小组组员负责:

(1)在每一年汛期到来之前根据工程进度及面临的防洪度汛风险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2)开展防洪度汛安全教育,落实相关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落实防洪度汛工作的各项措施;

(4)负责防洪度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和业主、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的联系,及时收集汛情信息;

(5)负责防洪度汛资料的整理,记录防洪度汛台账。

4、汛期临近时,项目部设立专人负责收集气象动态和地方气象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汛情,以便对防洪度汛工作做整体布置。

5、项目安全员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等周围的防排水情况,保证排水系统畅通。同时进行汛前预警报告,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报告防洪领导小组,赶到现场查看,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并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告业主和监理单位。

6、防洪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营区及施工现场、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等位置进行检查,主要是查隐患、查险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必要的整改。

7、汛前组织防汛度汛抢险队及相关施工队进行演练,确保抢险队伍熟练执行抢险方案。

8、汛后向公司、业主及监理部汇报损失,对于抗洪不力、失职人员追查责任,对防洪度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体及个人给予奖励。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2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并付诸实施。

(二)水库安全生产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承担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每一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库区周边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预防。要求水库管理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找准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五)水库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个以内。

三、具体责任要求

水库管理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一)水上安全

1、在库周显要处张帖安全警示标语,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库周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两次以上。

2、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汛期安全

1、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增强防汛期安全意识。根据管理处制定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坚持汛期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

2、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掌握水库的安全情况,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切实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3、汛前必须将水位降到正常水位以下1.5——2米,确保有足够的防洪库容。

4、随时确保溢洪道畅通,经常查看大坝外坡是否有渗水现象及异常情况。

(三)放水设备管理及安全

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放水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确保放水设备的正常开闭。

1、放水应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组织放水。

2、确保放水设施完好,非管理人员严禁下井开关水阀。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对认真完成各项管理措施,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的,给予表彰。

(二)年终考核未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的,对因管理松懈、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交司法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防洪防汛管理,汛期能够做到防大汛抢大险,保障安全生产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应建立防洪防汛组织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管理,切实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汛期一旦出现险情各级人员均有参加防洪救灾的义务。本制度适用于轧钢部所属各管理部室、工段及班组人员。

第三条 防洪防汛工作的准备期为每年3、4月份,5月份开始进入防洪防汛期,6月份开始防洪防汛夜间值班,10月份防洪防汛工作结束。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指防洪物资为编织袋、塑料布、防洪沙土、手电电池等,工器具为铁锹、手电、潜水泵及胶管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实业部成立以部长为组长,主管副部长(生产、设备)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管工程师及工段长为成员的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业部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工段应成立以段长为组长,副段长为负组长,班组长为成员的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防洪防汛管理职责:

1、部长为实业部防洪防汛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业部的防洪防汛工作。

2、主管副部长为防洪防汛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实业部防洪防汛的直接管理工作。

3、安全办为防洪防汛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段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负责防汛期间夜间值班人员的安排工作。

4、设备主管负责汛期动力管网及设备设施有效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防洪物资、工器具的准备、储备工作,并满足汛期使用;负责车间房顶防漏治漏计划的实施工作。

5、电气主管负责汛期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设施有效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潜水泵的购置及各重要岗位的配备和送修工作,保证有效使用。

6、现场主管负责防洪沙土的准备工作;负责各区域防洪沙袋配备数量及现场定置摆放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区域防洪沟的划分、车间房顶杂物及排水系统的清理、疏通工作的安排工作。

7、调度室负责汛期调度指挥及信息联络工作,调度员负责实业部防洪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总调的联系工作;作业长负责抗洪抢险的指挥工作,有权调动各车间一切人力、物力及设备,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8、工会负责防洪防汛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员职工高度认识防洪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确保生产安全顺利。

9、工段长为本单位防洪防汛第一责任人,副段长为防洪防汛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防洪防汛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辖区防洪防汛物资、工器具的准备、布置、落实及检查工作。

10、班组长为现场防洪防汛责任人,负责防汛措施的具体实施和抢险工作。

第三章 防洪防汛管理要求

第八条 各单位应成立抗洪抢险突击队,做到组织落实、物资落实、人员落实。立足一个“早”字,一个“防”字。

第九条 每年3月份开始,各单位应对辖区的防洪沟进行检查、清理及疏通,保证排洪沟排水畅通无阻。

第十条 每年3月份开始,各单位对辖区的车间房顶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房顶杂物,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

第十一条 每年3月份开始,各单位要认真检查辖区关键岗位潜水泵的良好状态,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管理中心电气主管进行送修或购置。

第十二条 各工段在对本辖区防洪防汛工作检查中,对于不能排除的险情及时通知安全办,由安全办进行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 下雨时,各单位应顾全大局,听从实业部抢险领导小组或作业长统一调遣参加的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四条 雨季中,房顶出现的漏水部位,单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治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管理中心设备主管,由设备主管负责制定和实施补漏计划。

第十五条 预报有暴雨时,实业部防洪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段领导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布置、安排防洪防汛抢险工作。

第四章 防洪防汛区域划分

第十六条 加热工段:

1、负责一轧加热钢坯库与上料台架西侧、炉后西侧和北侧的防洪管理;负责一轧辖区排水沟、区域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负责一轧原18米跨西门的防洪管理。

2、负责二轧加热区域南门和西门的防洪管理;负责二轧南门外排洪沟、西门外排洪沟、区域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一轧钢工段:负责调度室楼下东门、穿水冷却处东门、装配间西门、连轧3处油泵房等区域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一轧精整工段:负责副跨南侧东门、北侧东门、北头铁路进口、主跨西北门、飞剪地下稀油站、冷床区域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十九条 二轧钢工段:负责二轧粗轧区东大门、西大门、油泵房、装配间东门、精整副跨南门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负责实业部库房门口的防洪管理。

第二十条 二轧精整工段:负责车间东大门及钢材库连接处和马路排水沟、冷床西门、冷床北门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加工工段:负责清理一轧加工车间西门,机加西门的防洪管理;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电气工段:负责一、二轧车间供电设备、线路安全有效运行的直接管理;负责防洪防汛用电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工作;负责辖区车间房顶及排水系统的管理。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以下相关条款的,一次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100—500元。

1、防洪抢险中,因指挥不利或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车间防洪部位进水的;

2、各防洪大门防洪沙袋未备齐或未定置码放的;

3、遇暴雨防洪防汛组织成员未到现场的;

4、防洪沟、房顶及排水系统未疏通清理或疏通清理不彻底的;

5、未按要求进行防洪防汛夜间值班的;

6、未成立汛期防洪防汛组织的;

7、防洪防汛中未服从统一安排、指挥、调遣的。

第二十三条 防洪抢险中,因防洪工具、设施、人员准备不足、防洪设备损坏、组织不利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扣单位第一责任人或管理部门主管500—1000元,其他相关部室管理人员或工段领导、作业长、班组长各300—8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实业部安全办。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日期起施行。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我局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工程局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单位、项目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 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生活基地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工程局成立以局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 各单位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消缺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二条 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