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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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1

一、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组织结构混乱,决策主观化严重

长期以来,我国的许多企业集团都没能够明确划分财务和会计之间的工作,许多时候都是把二者混为一谈。这样就会导致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和会计出现一元化的情况,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只有负责人员凭借主观的臆断来进行决策的制定。这样对于企业集团财务决策的可观性和准确性有着重要的影响,直接导致了企业集团的运营失败。企业集团的财务组织结构比较混乱,所以导致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会大大降低。

(二)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缺少预算评估制度

当前,我国的一些企业集团对于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有了比较好的认识,并且开始注重对于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比如,费用审批和预算制度等。但是,一些企业集团所做出的改革还比较少,企业集团财务管理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尤其是在项目筹资和投资考核方面,没有系统化的和全面的管理考评机制。对于集团公司来说,如果有新兼并的子公司,那么首要的事情就是想要重新使其进入市场,占领市场份额,从而导致忽视了子公司其他方面的管控。

二、建设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方法

(一)明确财务和会计的真实主体

在完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该注重明确财务和会计的真实主体,理清楚企业集团内部的产权关系,从而对于内部的财务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和优化。同时,应该结合权责一致的原则,使子公司能够掌握一部分财务管理的权利,实现集团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够有效避免企业财务决策的主观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二)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开展资金预算评估

在具体开展工作的时候,企业应该注重健全和完善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对于企业集团财务资金的筹措工作给与高度的.重视,从而设计出更加符合企业集团当前发展时机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集团来说,应该严格把控并且合理划分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权利。

(三)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完善激励机制

企业集团建立和实施财务监督机制的主要目的就是更加有效地监控和监督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情况。具体来说,也就是对于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同时,还应该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督控制体系,完善考评指标和激励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考评指标对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与品谷,更加真实有效地把子公司运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展示出来,为企业集团更加合理地制定财务预算目标提供有效的参考数据和信息,保证企业集团财务决策的有效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提升我国企业集团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建立符合企业集团实际发展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就需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明确财务和会计的真实主体,不断优化和改进内部财务管理的模式和制度,从而有效降低财务决策出现的风险。同时,应该加强对于资金的预算和评估,保证企业集团的财务预算能够更加规范和科学,从而使企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最后,还需要完善奖励机制,推动财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推动企业集团更好的发展。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2

20xx年财务中心将在继续严格执行原各项财务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经营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在完成集团公司日常各项财务核算工作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坚决执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为领导及时提供有关财务信息。具体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在年初完成上年决算和审计工作,做好年度帐务结转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和任务做好当年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实行科学预算,有效控制各项费用的不合理开支。为一年的工作打好基础。

(二)由于门票收入由景区调入集团,要同税务机关积极协调,做好帐务及企业所得税调整工作。由于已结束,在年末对全年已发生的业务进行调整难度非常大,有大量的业务需要从年初开始调整,我们决定先自行查账调整,待中介进入后,邀请国税、地税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一次完成此工作,以求调整后的帐目能满足审计、税务各方面的要求,经得起以后各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在4-5月主要任务是作好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避免因政策法规理解不透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在五月末完成新门票的印制工作,保证门票调价后的正常销售。此事已同安图邮政局一起与省地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省地税已承诺能够保证门票的印制和使用。

(五)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各级库存票据、现金的核查清点,增加清查的次数和力度,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避免损失。在门票、发票的交接领用及销售环节,从严从细,完备交接领用手续,认真填制交接记录和门禁系统信息,杜绝漏洞,明晰各岗位责任。每天的销售票款等各项收入,要确保及时足额存入指定帐户,以保证资金安全。

(六)在年底之前要提前做好财务决算的准备工作,及时清理应收款项,盘点各项资产。提前同各部门协调,能在当年处理的费用一定要当年处理,在以免年终决算后影响当年的绩效考核和来年考核指标的确定。

(七)在年终决算后,协助集团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工作。

(八)加强资金管理,统一调配,根据集团总部及各公司的工作计划安排和财务预算,科学合理地调控使用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保证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在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结合本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实际,以更好的做好财务工作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各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真正发挥核算、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工作效率,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核算水平,引导财务人员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与税务部门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通过合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为集团增加效益。

(十)在原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人员核算管理,制定完善的内部财务规章制度,使财务工作有一个更加规范、完善的制度环境。加强对票务、现金的监管力度,堵住漏洞,保证资金安全,定期对各子公司各项财务工作进行自检,尽量减少财务工作的错误和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财务中心将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家理好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细致、及时地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翔实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集团公司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