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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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制度(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安全制度(通用6篇)

交通安全制度1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车。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交通安全制度2

1、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分析会,分析学生交通活动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记录。

2、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学校每学期向学生教授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不少于2课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容作为每学期组织活动、少先队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做好活动记录。

4、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电视、学习园地、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征文、漫画、演讲赛、文艺演出、安全小报等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按规定进行活动登记。

5、建立同学生家长交通安全信息沟通制度,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家长会内容。

6、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宣传骨干及小警察培训制度,每学期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并组织开展校园日常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检查活动,参加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并进行登记。

7、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沟通及交通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把本学校交通安全情况反馈到教育局、交警大队,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

8、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调查制度,保证交通安全知识在学生中的普及率达到100%。

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就是在中小学中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培养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使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千家万户。它是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一种有效形式和载体。

为了更好的完成创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包括学校、交警大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学校开学、放假前,各中队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今年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

3、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制度、宣传挂图等上墙,并备有交通安全学习材料向师生开放。

4、制定领导机构、职责和交通安全公约。

5、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经常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分析等;

6、与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三方面职责和注意事项,并把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与老师、学生年度评优挂钩;

7、营造创建“交通安全学校”的良好氛围,请交警大队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交通安全制度3

一、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当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个月要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5、每学期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考试,把考试情况列入评比“三好学生”的内容之一。

二、开辟交通安全绿色通道。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配合,开辟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通道,学校指派教师、行管人员以及门卫疏通交通。

三、推行路队制。学校要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推行学生放学路队制。要制作一批“小红帽”和路队起旗,学生在上、下学以及进行其它校外活动时,佩戴示意车辆让行的“小红帽”,举路队旗。

四、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争取交警部门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制度4

为加强我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和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台)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局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局(台)长为本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二、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和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努力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凡局(台)干部职工购车者(包含轿车、摩托车、面包车等)以及所有持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服从局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管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四、所有驾驶人员必须熟悉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禁非专职人员驾公车、公车私自外出外借、无证驾驶、驾无证车、酒后驾驶、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驾车、违规超车、违规会车、驾驶制动不良和灯光不全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要做到时间紧迫不开急躁车,情况复杂不开冒险车,遇事冷静不开情绪车,不开快车,不强超、抢会,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谨慎驾驶等,不得发生因本人违法违规而导致的交通责任事故。

五、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管理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保持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

六、按规定办理好相关证照,参加年检及驾驶证年审,如实向局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建好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台帐。

七、积极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发现交通违法及时举报,发现交通事故及时抢救伤者,报告交警部门并保护现场。

八、实行车辆管理大事报告制度。局(台)公务用车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执行,由局领导批准,办公室统一调度。干部职工购车、出售车辆以及自驾车远距离外出(宜昌范围以外),必须向局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登记备案和进行动态管理。

九、干部职工私人车辆参加本局公务活动的,局(台)按相应标准给予燃油补助,车辆驾驶人员要确保交通安全,并承担相应的交通安全责任。

十、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管理措施落实,全年无大小事故的部门和单位,年终予以表彰;对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干部职工违法违规造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除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外,个人以及所在的部门或单位要向局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扣发绩效工资,取消个人以及所在部门和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交通安全制度5

一、学校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负责聘请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每学年新生入学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四、每学年进行两次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要有班主任组织有关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

五、开辟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利用广播、黑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须知》的内容。

六、加强对学生自行车行驶管理和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标的作用和含义。

七、学生集体外出时实行队列化,乘车远行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八、组织安排校园交通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制度6

一、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辩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三、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辩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的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必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障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五、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及学生的年龄特点,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进行。同时,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集中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护方法。学校设安全教育课,教师要认真上好。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进行安全宣传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

六、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十分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防止因心理障碍而发生的自伤、自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