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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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产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产管理制度(通用7篇)

财产管理制度1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起讫标准如下规定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为固定资产范围。

(2)单价不足8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财产,如课桌椅、床、办公桌、各类柜子等学生、教师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为固定资产。

2、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分类编号,并由校产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帐,附单件明细卡片:计算机、舞音美室、体育室、电工室、物理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部门,由专管员建立相应的二级台帐并负责管理。其他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建立二级台帐,由使用人(部门)负责保管。

3、新增财产,应由总务处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资产台帐。

4、总务处的台帐,每学期应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各专管员的二级台帐核对一次。每学年学校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转移,须报总务处负责实施。未经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

6、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如需调配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填写调用单,调入部门负责人或专管员签字领用,并调整各级台帐。

7、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室课桌椅、寝室床铺及其有关设施由总务处负责配置和调整,每学期由班主任、学生寝室生活指导老师向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填写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和用物责任人签字,各存一份备案,每学期总务处对财产保管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计算机、舞音美、体育、电工、生化、图书阅览、食堂等专业的教学用品、用具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2、各部门专管员必须建立抵值易耗品台帐,耐用品并附明细帐。所有物品都应及时列入台帐。

3、因办公、教学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填制借用单,借用人签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消耗品由使用部门(人)签字领取使用。

4、各班清扫用具,要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

5、各部门专管员按月填报物品进出库报表。各部门专管员应于每月初进行一次库存清点,并将上月物品的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月报表报总务处。如出现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6、总务处应妥善保管原始凭证、入库单、出库单、月报表等,并装订成册。

三、财产采购、验收、入库制度

1、凡需新增或补充的财产,由请购人提前三天向总务处领填请购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长审批。总务处组织人员采购。属专用物品,由使用人参与采购、负责质量、数量、规格选择。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商品报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采购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添置的财产如属国家专项控制商品,需先办理控购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3、凡新购入的财产,应由总务处采购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经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规格、单价等进行验收签字,请购单方可报销。

4、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材料、卫生清洁用品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验收登记:文体用品、实验用品、图书资料、实习材料等低值物品购入时由部门专管员验收登记。

四、财产的出借与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确实需要借用、调出的,必须经领导研究决定。

2、批准借用的财产,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注意爱护,精心保管,按期还回,照价赔偿。

3、离退休及调出人员要自觉归还自己领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4、所有人员,都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或不负责而破坏的,要追究责任,照价赔: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五、财产报废、变卖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复使用的固定财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大型、贵重设备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注销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统一收集并造册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并注销台帐。

3、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固定资产变卖价格。凡要变卖的固定资产,分两步走,第一步由学校相关人员确定基础价格,第二步由相关人员根据学校内的基础价格与购方确定变卖价格变卖,报分管校长审批再作变卖。学校固定资产收入,均纳入“专用基金”核算。

六、财产移交制度

1、校内保管员、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各类财产材料使用人,因工作变动,学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求帐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实行按帐点物,逐件核准。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帐。移交中发生帐物不符时,移交人应写出书面报告,学校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财产管理制度2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二、请购制度:

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采购。

三、验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及时计帐。

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四、领用制度: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五、报废、报损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2、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加的校产年报会。

财产管理制度3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财产管理制度4

学校的一切财产是国家和人民的公共财产,全体教职工,学生都应自觉爱护和妥善管理,为了延长财产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学校财产遭到不应有的损失,更好地为教学和师生服务。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各校区总务处是财产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统一收发、调配、登记入帐,保管和核对等工作,全体师生必须协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财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三、财产使用实行分室管理,落实保管使用责任制,各校区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维修和报废。校产维修、报废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并要办好报废手续,填好清单。

四、借用公物及领取有关教学用品,必须有出借手续,任何人都不准私自拿用公共财产。

五、归还物品(器材)时要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规章办事。

六、贵重仪器的购置和出借,必须经校领导批准。

七、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八、节约水电,放学下班要关好电源,发现浪费现象要予以批评教育。

财产管理制度5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初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教科处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财产管理制度6

一、 采取由班级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师或班级财产保管员负责检查,并做好清单检查记录的制度。

二、 教室所有财产、财产代码编号(票贴)由各班包干管理。财产编号不能随意撕下,如有掉下应报总务处重新补上,对撕下编号不报者按损坏公物处理。

三、 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重视爱护学校财产。

四、 对无故损坏公物如殴气、打架或随意乱刻、乱写、撕下编号等现象按原价或修理价酌情赔偿,当公物损坏应查明损坏者及其原因,如查不出损坏原因则由班级集体赔偿。

五、 班主任或班级财产管理员应对教室所有财产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好教室财产保管清单,如须修理应及时总务处填写保修单,由总务处派人修理。

六、 学生在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安全,对打破的玻璃要立既报总务处修理。放学后应关好门窗和日光等。

七、 本制度从2000学年开始执行,并纳入示范班、合格班评比内容之一。

财产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养成教育,特制定《滨江中学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一、教室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

1、建筑设施:门窗、玻璃、黑板、屋顶、地面、内外墙面。

2、所配备的教学辅助设施及木器设施:投影仪、电视机、广播、讲桌、课桌、椅(凳)、三角板等。

3、教室内供电照明设施:包括电风扇控制器及开关、灯架、灯管、镇流器、启动器、开关、插座及线线路等。

4、窗帘轨道、窗帘、标志牌等设备。

二、教室财产管理责任要求:

1、教室财产的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班主任应负全部的管理责任,对财产的管理考核将纳入班级管理的考核中。

2、总务处负责教室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项工作。

3、教室财产均执行卡片制,每学年总务处按教室财产配备规定,统一修好配齐,并经班主任认可、签字.一式两份留存,做为考核依据。

各班需维修的财产及时送交总务处维修,具体规定如下:

(1)交费维修:

①课桌椅凳:发现损坏,填写报修单,并到总务处核实赔偿金额,按规定到财务室交款后,持报修单或财务室收款收据到总务处更换或维修。

②玻璃:由学校负责安装,程序同桌凳维修。

③电料:开关、插座、灯架开学初学校配齐,损坏交费后由学校电工负责维修,程序同桌凳维修。

(2)不交费维修:属正常损坏的经总务处核对后直接找相关人员维修。

三、每学年结束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按班主任签收单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教室财产管理各项具体要求及检查标准。

(1)课桌椅凳:数量与实有学生数相符,无刻画、无断档、无报废。

(2)灯具、电料:安装整齐,不移位,能正常使用,无损坏。

(4)玻璃:数量齐全无破损。

(5)黑板:完好无破损。

(6)门窗及配件:完好不缺部件,不变形,能正常使用。

(7)墙壁、地面、顶硼:墙面、墙角、顶棚、地面完好无损。

(8)水暖器材、配件齐全,支架不松动,不漏水,管道不变形。

四、教室易损财产的配置为避免无限性,提高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自觉性,对其中的一些用品限制最高使用数。对各班清扫用具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