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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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处理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水平和紧急救援的快速反映能力,以正确迅速有效地处置地质灾害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乡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一、掌握灾情,如实上报

镇辖区内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后,镇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应急调查,形成应急调查报告,及时向上级汇报灾害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发展趋势,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积极组织指导抢险排危工作。

二、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救援程序和措施

镇政府领导接到地质灾害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对工作做细致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各施其职,各负其责。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小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配合上级开展灾情调查工作;

5.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工作内容

1.成立指挥小组

(1)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指挥小组由镇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工作。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和经济事务办公室。

(2)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工作职责

①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时,由指挥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转移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受灾情况。

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居住条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⑤认真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工作,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

(3)现场处理工作指挥小组由地质灾害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抢险施救,现场保护和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灾情下设:

(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灾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受灾群众进行现场救治,如组织机械、挖土、工程拆除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做好灾后的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受灾群众,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搬迁安置组:负责协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居住,如协调搭建临时建筑、帐篷等。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在开展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地质灾情向市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将上级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基层。

4.灾后调查工作

在灾情调查过程中,相关各行政村、社、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一)镇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灾情情况。

(二)镇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具体组织受灾情况处理工作。

(三)镇党政办: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落实镇、村24小时值班监测制度

(四)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1)根据领导指示,综合协调灾情事故处理;

(2)与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地质灾害重点地段的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预防措施;

(3)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问题。

(五)镇广播站:负责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和灾区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派出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七)镇武装部:组织和指挥民兵抢险救灾工作。

(八)镇综合治理巡逻中队:在市交通局的帮助指导下,具体负责转移、输送受灾群众,做好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和调运工作。

(九)镇农业办:在市农业局的领导和帮助下,统计好受灾农作物的损失情况,并指导好受灾群众的农作物自救工作,将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

(十)镇民政办:积极做好受灾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十一)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受灾群众伤员的救治工作,以及灾后防疫工作等,及时通报人员的救援与疫情的控制情况。、

(十二)镇分管教育工作人员:在市教育局的帮助指导下,负责安排好受灾群众子女入学问题。

(十三)镇供电所:在市供电局的帮助指导下,负责地质灾害区的电力供应和抢修,确保灾区用电安全。

(十四)通信单位:负责灾区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十五)凡属镇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收到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时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质赶赴受灾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由派出所牵头,由民兵、城管办20人组成,每人配备必要抢险装备,在镇地质灾害指挥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征调抢险必需的机械设备,储备、筹集足够的抢险物资,民政、粮站、供销等部门要储备、筹集足够的救助物。

五、善后处理工作

1.为确保安全,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住户随时观察。

2.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秩序。

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困难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