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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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简称宁大,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浙江省、国家海洋局和宁波市共建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宁波大学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宁波大学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接收专业

具体接收专业详见“2017年宁波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所在学校2017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接收推免生政审表》(附件2),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3.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四、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10月8日前: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9月28日始)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中报名。

(二)10月9日-14日:招生学院审核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组织复试,最终按复试成绩从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各学院复试具体时间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三)10月16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各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名单,汇总所有待录取名单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四)其他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现场确认,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4.申请跨专业接收的推免生原则上须修读过申请专业的若干门本科课程。相关招生学院也可以对跨专业推免生实行加试考核。

5.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的有关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请参考附件3。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74-87600226 郑老师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