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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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7考研的到来,各地院校的考研信息也开始公布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关于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关于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

一、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

3月17日、18日(星期四、星期五),研究院办公室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复试名单,电话通知有关考生登录研究院“河山网”查阅复试安排,准备有关材料,准备参加复试。

3月20日(星期日),复试考生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通知单。审核地点在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四层研究院办公室。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正常注册)、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教务部门出具);

2、往届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于3月20日中午12:00前到研究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3月20日(星期日),下午2:00,在崇鋈楼二层思齐堂召开复试考生会议,传达有关规定和安排;下午2:45—5:45,在雁塔校区崇鋈楼二层思齐堂举行专业课笔试。

3月21日(星期一),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文科科研楼三层会议室(中国史和科学技术史专业综合面试)、文科科研楼五层阅览室(中国史和科学技术史专业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文科科研楼502教室(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月22日(星期二),对考生总成绩计算和复核,按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及递补录取名单,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究院及时向考生公布。

3月22-23日(星期二、星期三),复试通过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到雁塔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考生本人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研究院办公室。递补考生被转为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二)调剂考生(含优秀生源调剂和缺额调剂)

3月17日中午12点前,有意调剂的考生与研究院办公室联系,填写《2015年优秀生源直通车调剂申请表》,并将此表通过邮件发送至,同时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二、复试办法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满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不量化,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专业课笔试150分,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和道德品质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专业课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中国史(历史地理)专业课笔试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史、中国历史地理、中国自然地理;

科学技术史专业课笔试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史、中国科技史、中国地理学史;

人资环专业、农经专业课笔试内容包括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专业课笔试内容包括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发展经济学、货币金融学导论。

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面试时间总计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必须现场打分。中国史(历史地理)专业和科学技术史专业面试合并进行,分为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两个小组。各小组最少由3人组成,复试小组组长对复试成绩负责,并接受学校监督;小组各成员单独打分,然后汇总计算各考生的平均分,最后由小组全体成员核准签字;所有打分材料均存档以备复核。

2、笔试、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专业复试和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复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的45%与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的55%相加为最终录取成绩,即: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调剂(含校内、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百分制)”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究院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研招办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所谓递补录取,是指:①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研究院或研招办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03935

邮箱地址:

四、其他

未尽事项请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有关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