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方向)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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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举办经济法专业课程研修班。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了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方向)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一、研修专业

经济法

二、优势

1.品牌优势

在2012年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以8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继续领先,并居全国高校首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04年、2009年、2012年教育部组织的三次学科评估中均列全国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名。

2.权威师资

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三、专业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法理学专题研究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规范
中国宪法学中国刑法法学前沿消费者法
财税法竞争法经济法总论公司法
专业英语民法总论金融法规划和产业法

 四、教学安排

研修时间两年,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五、收费标准和缴纳

进修学费29000元,一次交清,教材费由本人自理。

六、颁发证书

完成研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大专学历者,可参加研修班课程的学习。

 八、报名

1.报名时间:

班次报名时间开课时间
2016年1班1月-4月周一至周六9:00—16:005月中旬开课
2016年2班5月-9月周一至周六9:00—16:0010月下旬开课

2.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中国人民大学院

报名材料:交4张1寸、1张2寸近期彩色蓝底照片,学历、学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蓝底电子版照片。

3.缴费方式:

(1)现场报名并缴费;

(2)刷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除周三下午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能刷卡)

汇款、转账:可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账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汇款人姓名+法学院学费”。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至报名老师处备存。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问题

 九、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有资格参加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和国家水平考试(外国语和法学综合:宪法、刑法、民法、法理学和中国法制史)。

2.在所学专业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即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法律相关的论文,3000字以上。(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十、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参加研修班学习,每年6月和10月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资格。

2.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本人提出申请,提交本科学位证和学历证书原件、《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和《科研成果承诺书》,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资格审核、验证,审核通过,取得《课程考试资格证》。

3.在规定的时间里缴纳全部课程考试费(不包括国家水平考试费),(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费200元、课程考试费每科250元)。

4.在取得课程考试资格证当月起,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水平考试。题库课考试每年举行两次(4月和10月),国家水平考试每年5月举行一次。

5.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申请,交纳论文指导、答辩费6500元。

6.在论文提交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7.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6299056 (010)59415806咨询手机:15321021664  王老师  在线咨询:(QQ)800032834邮  箱: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