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出租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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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房出租协议书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及其用途:

甲方愿意将属其所有的或具有处分、收益权/转租权的)、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之用,合计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2.1  甲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赁期共       年。

2.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1)、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经甲方合理催告,仍不支付租金的。

2.3  合同期满,如乙方暂时无法找到其他租赁物,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租金按本合同计算方式计付。

2.4  合同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租赁物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租赁物第一年租金为¥          元/月,第二年租金为¥          元/月,。合同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2  租金                 支付一次,乙方于                     收到甲方提供的合法租赁发票后的15天内,支付当期租金。

3.3 水电费:甲方在交付租赁物时,租赁物必须已安装好独立的电表、水表,乙方自行负责按时支付租赁物每月实际发生的水电费。

3.4 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及有关各项费用由甲方按要求缴交。

四、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应每年对租赁物认真检查、修葺一次,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属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支付维修费。

4.2  甲方维修租赁物时,施工前必须提前知会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维修租赁物的`全部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 3  甲方对租赁物的防火、防盗有协助义务。

4. 4  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属其所有且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租赁物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相邻权等事项,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本合同签订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而影响合同的履行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5.1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善,但不得对租赁物作结构性修改。

5.2  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租赁物,并保持内外的清洁卫生

5、3合同期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完整交回甲方,天花、门窗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不得拆除。

5.4乙方要做好租赁物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毁坏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  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租赁物的,应向乙方支付第一期租金金额1‰的日息作为违约金。

6.2  因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葺租赁物的,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物毁损的,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如属乙方过错造成的,由乙方自负。

6.3  在本合同期限内,因甲方的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当期所欠租金1‰的日息作为违约金。

6.5  因乙方未尽保管义务而造成租赁物毁坏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  免责条件: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可以要求甲方回复租赁物的原状或者减少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其他:

8.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