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通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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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调解协议

自然人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通用格式

  (适用自然人)

  ( )  人调字 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纠纷的.主要事实和争议事项:

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审查,本案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条件,在人民调解员 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

2、 ;

3、 。

本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自觉和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沙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经司法确认,本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协议一式 份,由双方当事人、调解组织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签名)  被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调解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