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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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之重器。前不久胜利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举措。法治,为国家注入安定之力。法治,为社会保障稳定秩序。法治,为权利提供保驾护航。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人民群众希望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盼望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尊重,公权与私权在各自的法定范围内行使。从全会决定具体的措施可以看到,党和国家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的坚定决心。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对于我们广大公职人员而言,法治主要意味着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可谓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按照一般的解释,依法行政包括六个方面,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总体而言,即政府机构的行为有一条公正、公平、公开的标准,这条标准即为“法”,它不仅包括法律规范,还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对于政府而言,依法行政最大的意义在于守护政府公信力,这是政府软实力的一种体现,是一个国家社会信用系统的“晴雨表”、“温度计”,重要性显而易见。

但是,当下政府的公信力如何,从“老百姓”变成“老不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之类话语中就可感觉到。特别是在网络传媒时代,微博、微信等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我国政府的公信力遭遇更为严峻的挑战。比如,闹得长沙市民人心惶惶的连环爆头杀人凶手周克华最终被警方击毙并确认。本来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是很多网民关于周是否被警方击毙心存怀疑,甚至质疑被击毙者并非周克华,而是来自长沙的便衣民警,直到网上传言被毙民警现身,一片质疑声才告一段落。从这件事,我们可以感受到目前政府公信力的情况是如何地难以令人乐观,这也正是过去依法行政没有真正落实而重下的恶果。如何响应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践依法行政?下面我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

1、要重视制度层面的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实质,就是按照“法治”的精神或规范去使用政府权力。而制度,按习总书记的说法,恰恰是关住权力这头梦虎的笼子。

一是要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民主决策,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一言堂”带来的滥用权力、乱用权力的风险,同时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吸取各种意见,充分集中各方智慧,从而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利益得到最充分和客观的表达。这一点也是我担任处长的一点心得收获。长期以来在我担任处长的处室形成了工作遇事大家议的氛围,不仅有利于科学决策,也能提高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意识。

二是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手段进行工作,行使职权,坚决防止和克服言重于法、权高于法、情大于法等错误倾向,确保决策依法进行。

三是要健全事后监督机制。在权责分明的前提下,要对行政行为定期展开复查,尤其是行政程序是否合法等,以保证权力行使的合法性。

2、要重视信息化层面的依法行政。

一是要有法必依,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间、方式,民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途径和权益等等都应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二是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保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的技术环境。当前尤其应推广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将服务中心信息化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目前,很多政府部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都建立了官方微博,主动披露信息,也赢得了很好的效果。

3、要重视职能转型层面的依法行政。正如李专员之前在办里集中学习中讲话所打的比方,专员办未来的转型,逐渐从犁别人的田到犁自己的田。而这个犁自己的田,其实也大有学问。假如家里头壮丁只有力气犁1亩地,霸蛮犁3亩地必然无比辛苦还没好收成。另外犁的地还需要确定确实是自己的地。简单说来,依法行政在这里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涉及权力范围一个涉及能力范围。

一是严格按照权力法定范围行使权力。作为专员办而言,按照三中全会定下来的财税体制改革的总调子,在“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上我认为大有可为。按这个逻辑,中央的事权,或者中央与地方共同的事权,所涉及的资金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而言,都是我们应该监管的范围。同时,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面对改革和转型,我们也应该牢记习总书记“蹄急而步稳”的告诫,既要不等不靠,又要稳妥计划,根据部各业务司局的逐步一一授权来行使监管职能,不越权,不代庖。

二是严格按照能力范围行使权力。“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只有把管不了的放下,才能合理取舍,集中力量,有的放矢,把该管的'能管的管到家。从目前我们的人员现状而言,监督检查审计查账是一支精明强干的队伍,其他方面受工作经验和专业范围所限,还需要不断在未来干中学,先干好能力之内工作,学习干好能力之外的工作,争取早日胜任部里的重托。

4、要重视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和相关学习。目前特别是广大基层政府的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匮乏令人吃惊。我今年2月带队到祁东县专项核查群众举报的该县套取中央农机补贴资金,在核查中发现即使是县里的主要负责人法治观念也令人担心,例如“国家的钱只要没进自己腰包,没进单位小金库,就不算违法”这样的话比比皆是。当然,从我们湖南专员办的情况来看,在领导的重视和同事们的学习下,大家的法治意识都十分强,在工作中都注意依法办事,保持公正。但是我想,依法行政要求包括知法、尊法、懂法。新修订的预算法号称经济宪法,我计划在二处开展对预算法的集中学习并交流心得,这样也是练好内功迎接未来的职能转型。

依法行政是摆在所有公职人员和政府机构面前的共同一课,各位领导和同志们都会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思考。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中所说的,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依法行政一言以蔽之,也就是公正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