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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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缴纳供暖费,不拖欠不赖账。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缴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关于缴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的通知

关于缴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取暖期日渐临近,我公司正在全力做好今年供热前各项准备工作。2016年取暖期,我公司将按照“先交费、先供热”的原则,视用户交费情况予以安排调试供热时间,对全额交纳取暖费的居民、非居民用户先予以进行调试供热,望广大热用户及时交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以便按时参加供热调试运行。对未按时缴纳热费的用户我公司将按规定收取违约金并采取停限热措施。

我市2016~2017年度取暖费价格继续按“承价字〔2010〕94号”文件规定执行,居民用户为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为收费面积33元/平方米。居民用户可持“用户缴费卡”就近到我市承德银行所属任一营业部交费,也可到我公司各营业网点交费,中行、建行网银用户可直接网上缴费,还没有领取“用户缴费卡”的用户,请尽快到所属各热网所、分公司领取;非居民用户请直接到我公司各营业网点交费。我公司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自2016年9月26日至11月15日(10月1日~10月4日休息)调整为每日8:30-16:40,周六、日不休,各银行营业网点按其所规定的正常营业时间营业。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交费。供热服务热线:966866。

特别提示:

一、尚未交清2015~2016年度取暖费的用户,请您先补清所欠热费,再交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

二、实行热计量的居民用户,上年度结算金额超出预交金额的',需补清超出的差额费,再交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

三、为方便广大热用户交费,请以下居民热用户直接到供热公司固定营业网点咨询交费:

1、原产权单位住宅楼用户到所在辖区营业网点咨询交费;

2、享受低保优惠政策用户需携带记录参加街(镇)2015年第二季度活动签到登记的低保证及民政发放的农业银行领取低保金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享受老干部优惠政策用户需携带老干部证及房屋产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固定营业网点审核后交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

3、存在拖欠热费、违章用热问题的用户,请您到所在辖区营业网点核实、解决相应问题后交纳2016~2017年度取暖费;

四、龙新公司(即大学园区及周边)的热用户可持"用户缴费卡"到供热公司所辖各固定营业网点及承德银行双桥区所属营业部办理2016~2017年居民取暖费交费业务,需要办理其他业务请直接到龙新公司收费服务大厅。非居民用户请直接到龙新公司收费服务大厅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