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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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述职报告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会议和十七届三中、四中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州、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以不断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行政问责四项制度、阳光政
府四项制度等,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为促进瑞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工作情况回顾

(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1、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2008年再就业资金结余136万元,全年共收入2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25.8万元利息收入0.2万元),支出194.6万元(其中:支付社会保险补贴139.3万元,支付职业培训补贴3.1万元,支付职介补贴1.1万元,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42.8万元,支付代理服务费8.3万元,),结余167.4万元。实现了目标任务规定的用好用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要求。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0月底,成功创业人数90人完成目标任务70人的128.5%;城镇新增就业303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60人的65.8%;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岗位完成18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00人的4.5%;开发公益性岗位302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145人的208.2%;363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完成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指标200人的181.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00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00人的12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76人,超出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665人1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控制在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53人(其中转出省外56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500人的250.6%;建立零就业家庭台帐,常年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2户,发放贷款金额50万元;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完成20人,发放贷款金额1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20人的100%。

3、国家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①认真开展《再就业优惠证》的年检和发证工作。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889本,年检1567本;办理《失业证》145本;办理《外国人就业证》13本;办理《农民工手册》135本。通过开展年检工作,了解掌握了持证人员情况,为开展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②、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截止10月底,工商减免工商管理费50.3万元,涉及1116人次;税务减免56.2万元,涉及265人次。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4、实施“就业援助周”,“春风行动”和“诚信服务”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①就业援助周活动。本着“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庆”这一活动主题。20xx年1月10日至16日开展了“就业援助周活动”。联合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组织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各用人单位通过举办专场会、现场服务等形式,共帮助102名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等到民营企业就业。②“春风行动”。20xx年1月12日—3月25日,开展以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服务对象的“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春风送岗位”活动。发放“春风卡”600多份,送岗下乡86个,组织招聘会2次,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介绍工作52人(其中女性20人)。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可靠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工作,使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③开展“春风行动在瑞丽”系列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以“春风行动在瑞丽”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08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5、开展“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省、州有关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要求,瑞丽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于二00九年六月四日在市委召开了启动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个体劳协等承办单位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截止二00九年底,各承办单位共收到创业申请282份,向农信社推荐143份,共有78人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金额387万元。(其中我局收到创业申请58份,推荐25份,发放22户,金额110万元。)

(二)社会保险工作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0月底,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5919人的*%;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645人的*%;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16800人的*%;城镇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11800人的*%;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164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6234人的98.8%;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8900人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700人的*%;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8800人的*%。

2、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医、患、保三方基本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自我管理的新型关系。截止10月份,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家,定点零售药店家。年初市医保中心分别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月份,对家定点药店进行考评(其中有家未作出处理)其它家做出处理决定(其中有家给予限期十天整改、家暂停资格两个月、家暂停1个月),特别对定点零售药店摆放生活用品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处理,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3、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省、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及时成立了我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三)劳动关系与企业工资管理工作

截止10月底,全市累计登记劳动合同12900份,其中今年登记2830份。集体合同签订了20户,涉及职工4600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051份,有力的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局与市总工会、市经济局三方运行机制良好,共同解决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信访和劳动争议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1件次,其中立案2起,来信来访直复率100%;接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17起,受理3起,涉及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济纠纷等内容,结案率为100%;建立健全退休人员登记台账,及时把符合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向州局上报。全年共办理退休73人。

(四)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工作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xx年,全省统一配备劳动保障监察车辆,我市共配备了5辆劳动保障监察车辆,其中2辆车配备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使用,还配备了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效地改善了执法条件,奠定了执法的坚实基础。

2、开展普法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真组织学习,领悟其精神实质,并做到积极宣传,提高劳动者法制意识。在开展流动人口艾滋病培训、农民工从业资格培训、进城务工青年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中,向用人单位宣传讲解维权知识,利用专项检查,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结合日常巡查和劳动保障执法年审,要求用人单位组织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年初组织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依法对411户用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涉及劳动者9603人。对130户用人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发出责令整改决定书206份。年审中,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151份,督促8户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38.4万元;督促15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2万元;督促38户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3.6万元。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10份,纠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6份。评定155户用单位为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合格单位,并颁发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合格证。

4、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审验。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工作的基础,每个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截止20xx年10月,共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审验287户,其中国家机关50户,事业单位62户,社会团体1户,国有企业23户,集体企业12户,股份制企业19户,外商投资企业3户,私营企业100户,个体经济组织17户,为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提供服务。

5、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专项检查。检查涉及用人单位120户,劳动者3455人,其中外商投资企业2户,98人;私营企业60户,2450人;个体工商户58户,907人。制作调查笔录120份。

6、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依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本着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统一考核指标的原则,对全市企业依法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依法执行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遵守职业培训规定、依法实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建立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ⅰ级诚信企业32户;ⅱ级诚信企业9户;ⅲ级诚信企业5户。

7、加强日常巡视监察。除各项专项检查外,积极开展日常巡视监察。随时了解掌握我市的劳动用工动态,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及支资支付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建筑工地、厂矿进行实地巡查。巡查421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5783人,巡视覆盖面占执法年审的102.4%。

8、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截止20xx年10月份,共接到劳动者举报投诉127件,受理112件,协调办理100件,涉及劳动者1401人,其中农民工1390人。在受理案件中拖欠劳动工资报酬案件82件,涉及1383人,为劳动者追回劳动工资报酬441.15万元;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80件,涉及农民工1373人,追回农民工工资440万元;非法收取抵押金(物)案件6件6人,清退抵押金0.37万元;工伤案件12件12人,为因公受伤者协调处理解决工伤补助金5.03元;立案办理12件,其中禁止使用童工案件1件,涉及用人单位1户,童工1人,行政处罚0.5万元。查处定点药店违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11件,行政处罚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