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组织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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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程

市组织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统筹实施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坚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程之中,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和党性修养列入党校各类主体班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修课.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的同时,进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党规党纪教育。

二是按照《干部学习考评制度》要求,在年初会同县委宣传部制定下发《关于200年全市干部学习安排的意见》将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为、重点学习篇目,要求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三是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学习培训效果。坚持聘请纪检机关领导到党校给各类主体班次讲授党风廉政教育课。要求“一把手”讲廉政课,现身说廉,言传身教。配合定期组织对新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运用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二、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干部队伍情况

我作为组织部门的市纪委常委,注重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发挥信息沟通的桥梁作用,做到全面掌握干部情况,为市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当好参谋。

(一)完善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制度。坚持定期与纪检监察、政法、计生、审计、法院、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通报干部违规违纪情况,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对干部勤政廉洁、遵纪守法和“两个一票否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对反映较大的干部做到心中有数,切实避免查用脱节和用人失察的现象发生。

(二)建立提拔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制定了《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实施办法》,凡拟提拔任用干部在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前,书面征求市纪委的意见,把好廉政关。

(三)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离任的“一把手”全面推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委托审计机关对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已审结人。同时,会同审计机关有计划地开展了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个县直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审计,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一年来,对名拟提拔任用干部通过干部监督联系单位或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处理,有名干部因存在问题未提拔任用,发挥了最后关口的作用。

三、加强对干部选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提高干部选用水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规范全市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我县被评为全市干部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以《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为标准,加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探索和研究,力求做到全面了解干部,科学评价干部,准确推荐干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现,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聚精会神抓经济,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度,探索试行了差额考察制,改进考察方法,扩大考察工作中的民主,不断提高群众的有效参与程度。去年县直班子考察、今年乡镇班子考察,都进行了广泛的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推行了秘密写票、分类计票等做法,提高了考察工作质量。

(三)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持和完善了民主推荐制度,始终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凡提拔任用干部一律先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得票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对领导干部提名推荐的干部人选,也一视同仁,根据得票情况确定是否列入考察对象,凡在民主推荐中得票不多的'干部,不列为考察对象。健全和规范了干部酝酿讨论和决定行为,对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了票决制。

(四)加大干部选拔方式的改革力度。进行了公开选拔,使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在公平竞争中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工作岗位。

(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一方面通过实行干部工作责任制和严格的程序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定期检查和举报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六)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契机,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复制度、谈话制度和诫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