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培训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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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是大学生活的第二课堂,是知识常新和发展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以下是实习律师培训心得,欢迎阅览!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1】

今年春节过后我到常鸿所实习,三月取得北京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一名首都实习律师。经过半年多的实习,深感陷入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广泛的律师业务,也不能静下心来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

迷茫困惑之际,第二十九期北京市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培训在我学习生活了三年的法大研究生院开班了。经过一个月的资深律师培训授课、海淀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结合半年多的实习经历,我增强了对律师业的认识,受益颇多。

一、关于中国律师的历史。

自1912年9月16日民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确立律师制度算起,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建立一百周年。如果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零星律师制度和实践忽略不计,自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算起,律师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真正确立和发展不过三十余年的时间。

作为新世纪的首都准律师,我深感律师制度创设不易,决心从现在和自身做起,珍惜律师声誉,爱护律师形象,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关于律师职业形象。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构成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个行业中,我们在同样的课堂上经过了法学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共享同样的宪政信仰和法治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官出庭必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检察官和公证员也属于国家机构从业人员,有着行业共同的制服,只有律师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出庭是否穿着律师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实践中,事务律师基本能做到统一穿着职业正装,这与事务律师将自身定位为高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事务律师一般在规模化、团队化、公司化管理的大型律所执业有关。而出庭律师,由于主要接触基层民众,平时生活中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往往关注不够,以致出庭时着装较为随意,和法庭上的法官、检察官形成了鲜明对比,难免有损律师在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对此,我认为,在工作时间,律师应当穿着职业正装,出庭时律师至少应当穿着职业正装,有条件的应当穿着律师袍出庭。

三、关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实践中,委托人往往是通过亲友或之前客户介绍找到我们的,有的委托人是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有的委托人则文化水平不高或情绪控制意思表达能力较弱。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基层民众一生中几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甚至没有见过一个律师,思想观念中却存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就是那个和法官混得熟帮当事人疏通关系的人”的愚昧观念,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和法官熟吗?”同时,紧接着的第二句话则是“这官司能打赢吗?”

一些律师由于生计所迫或者商业逐利心理驱使,为了能签下合同揽到业务,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置之脑后,对潜在的委托人大肆吹嘘、大包大揽,不恰当地提高了委托人对律师的期望值,接下案子后发现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中存在重大障碍,不得不教唆委托人伪造证据材料,甚至对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严重破坏了律师在法官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法律没有了权威和地位,一切靠金钱和权力说话,那么律师业以致法律职业也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年初,我为北京市某区政府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论证,当时申请人对多年前的一个“请示”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已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我提出,“请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区政府依法应当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即可。当时区政府法制办刚刚来了一个分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觉得承认当初受理错误面子上不好看,要求我改变论证意见。从专业角度反复思量,我对论证意见向法制办进行解释,顶住负责人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专业意见。后来,区法制办向北京市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

我坚持认为,律师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的底线是依法,如果违反法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那么他提供的不再是法律服务,他也就不再是律师了。通过听各位资深律师授课,我更加坚信,律师应当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为委托人出具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

四、关于律师与法官、仲裁员的关系。

资深律师们这样描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从法学院毕业时,有的同学会去做法官,有的同学会去做律师。同窗学习四年以致七年、十年后,法学院毕业生会奔向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务、企业法务、律师、公证员等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久了,难免会形成特定的思维习惯,比如检察官一般倾向于认为刑事被告人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法官是高高在上的,他端坐于等腰三角形的最高处,控辩双方的律师相向而坐,同时面向法官陈述自己的意见。控辩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意见更多地为法官采纳,从而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同时巩固委托人与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那么,在日常生活和诉讼过程中,律师是否需要在法官面前低人一等,甚至请客送礼向法官行贿呢?

我认为,在法庭、仲裁庭中,控方律师、辩方律师和法官、仲裁员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只有控辩双方律师充分展示单方的证据、陈述单方的法律意见,才能为法官认定查明案件事实,并最终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正所谓集思广益,法官承担着决策者的作用,双方律师就是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的谋士幕僚,三方分工合作的目标是,得出一个评判是非、赏善罚恶的公平结论。当然了,委托人难免存在趋利避害、讳疾忌医的情形,律师并不能保证委托人向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准确的、全面的,这就需要律师、法官睁大自己的眼睛,努力做出专业而独立的判断。

五、关于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事实上,作为高风险的法律职业,律师是最重视职业风险防范的行业群体。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委托人发现、防范、治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为此,律师给公众留下了不近人情、斤斤计较的职业形象。试想,如果购物不索要和保存发票,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就缺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商事交易不订立书面合同,不把条款拟订的周密完备,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空口无凭如何能说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除了避免向委托人大包大揽,最后不能实现委托人意图,引发律协行业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外,我们需要做好同委托人的接谈笔录,把每一次同委托人就事实陈述、证据提交、风险提示进行沟通的情况记录在案,一方面是制作案卷检索备忘,另外可以明确律师为委托人所做的工作,完整呈现委托代理合同履行的状况和过程。

综上,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使我能够结合半年多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得失,明确方向,非常感谢律协资深律师为即将入行的准律师阐明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展现和传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领域及法律顾问、合同、劳动法、著作权、商标、公司、房地产等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我相信,在律协、律所和资深律师的指导下,我会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律师。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2】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成长了很多。在此,特别感谢我的指导律师对我的帮助和教导,使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逐步提高,为我从一名实习律师到有能力独立执业给予了极大的帮助。

非常感谢所里能给我机会,给我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让我开始自己理想的第一步;非常感谢同事们的帮助,使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正逐步提高。一年的实习生涯已经结束,在即将拿到律师执业证、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执业律师、开始自己的执业生涯之际,我感慨万分。

回顾一年多的实习生活,我强烈的感受到律师生活就象百味瓶,甜酸苦辣,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虽然常常能够体味到喜悦,但同时总会伴有淡淡的苦涩味。虽然是实习,但已渐渐体会到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必须保有坚强的信念和意志。

进入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后一直担任指导律师的助理,他是一名敬业、专业、优秀的律师。他做事非常认真、细致,精深的专业水平受到我所律师及客户的一致肯定。跟着他学习的时间里,在他的悉心指点和正确引导下,我很快适应了律师工作,对律师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跟着指导律师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我常常感觉到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多,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执业能力方面,在过去一年的实习期间,我学会了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拟订各种法律文书,然后请指导老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还跟着指导律师或者其他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跟着指导律师参与了诉讼案件的调查、开庭以及和当事人谈判等。空闲时间也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以吸取经验。通过上述具体工作,使我对律师工作有了深切的了解。扶轮所也很注重培养我们实习律师的素质和能力,每一周我们所都会安排讲座或者培训,也对我们实习律师的业务能力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这些学习与培训都是许多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能力强的律师的经验之谈,不仅扩大了我们的视野,也使我们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职业道德方面,经过一年的实习,我熟知并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与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我还深刻的认识到,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还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不仅要不断学习业务理路知识,还要不断学习与之相关联的各学科知识。

执业态度方面,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人际交往方面,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所以,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向其他擅长于交际的同事们学习,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提升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与人的交往中更加自信。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执业规划方面,在一年的实习过程中,深深觉得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的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加全面的发展。在专业化方面,自己在实习期所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实习期已经届满,在未来执业的日子里,没有了指导老师的呵护,更多地需要自己去摸索、决策,我更应该用实习期中的.这种孜孜不倦、求知若渴的精神去工作,同时要加强专业学习,因为我深信,要成为一名专业的大律师,扎实的法学功底及高超的执业技能两者缺一不可,既然今后时间更充裕,就更要加强法学功底的学习,珍惜律协及所里给我们的那么多的培训、讲座的学习机会。从事律师职业的道路是坎坷的,前途却是光明的。

想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从成为一名合格的实习律师开始,我一直告诫自己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我一直在努力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将利益和诚信分得更清,不为利益而毁掉自己的诚信。我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我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争取将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不求达到令每一个当事人满意,但至少要尽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实习期间所遇到的好多案件,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是个人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共同体以及整个社会为之倾注心血,才可能改变的。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尊重事实、其次要恰当运用法律,更为重要的是要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知识也许很重要,但比知识更加重要的是应用知识的方法。实习过程中,具体到个案,一开始往往很难找到头绪,于是常常会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匮乏,但每每经过指导律师的指点后,总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其实就法律专业而言,并不是案件所涉法律知识的缺乏,而是缺乏以什么样的切入点去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律师行业的苦与累。律师,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着自由、体面、风光,然而,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只有真正投身于这一行业才能体会到,律师职业的自由,我总认为是对律师职业的一种误解,律师有太多的“不自由”,律师的工作时间往往非律师的意志能决定,法定程序的要求、当事人的需要,都是需要律师围着它们转,而非它们围着律师转的,律师工作,需要牺牲业余时间,当然,严格意义上,律师是没有业余时间的。律师行业的工作难度之强,比之其他职业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每个案子都必须做通盘考虑,如法律法规查询是否全面,法律分析是否严谨,法律建议是否可行,是否触及政治敏感问题,是否有另外更和谐的解决方法等等,诸如此类的细节不能有一丁点的疏忽,这些细节既关乎当事人的利益,亦关系到律师自身的风险,天堂与地狱只一线之差,在律师行业体现得淋漓尽致。

自从对律师行业回归理性认识之后,我一直问自己,是否要坚持将律师之路进行到底?每当我有这样的念头时,我总会被一位“老”律师的历经深深震撼,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位曾经是“反革命分子”的长者,在经历那段让共和国沉思的历史浪涛的摧残之后,仍然对律师职业如此热衷,如此义无反顾地站到律师行列中,为祖国的法治建设不遗余力?我想那是一种信仰的力量,对法律的信仰!律师行业势必薪火相传,我只不过是涛涛历史长河中的一粒细沙,无论今后我是否坚持律师之路,对法律的信仰必将是我终生的信仰。

以上,是本人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3】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案源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培养社会关系

1.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如何准备立案

1.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写律师法律文书

(1)写起诉状

a民事起诉状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起诉状。这写起诉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起诉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起诉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

(2)辩护词实习报告网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

(3)代理词

要多看代理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

3.案件表。

依表顺序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次装订来掌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去法院立案。

注意自己先算一算诉讼费,好自己先准备费用。

以上是两个多月来的实习心得,作个总结,当今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