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实习日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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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是人民法院下设的一个实施落实机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法院执行局实习的实习日记吧。

法院执行局实习日记范文

  篇(1):法院执行局实习日记

今天行政庭书记员实在忙不过来,于是我被借到行政庭帮忙。虽然时间很短暂,但使我对于法律职业和法官的重要性及我国法律的实施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使我坚定了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的信心和决心,也为我今后的学习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习第一天,我的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件和装订以前没有整理的卷宗,对于一些非诉案件和诉讼案件也做一些旁听和笔录,由于我们对庭审笔录了解比较肤浅,因此我们只能做一些计较简单的记录最后还要通过书记员整理。在行政庭的这段时间里,我积极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在开庭时负责旁听和整理庭审比率,在没有案子的时候则主要是整理卷宗。庭长跟我们介绍说,在运城市行政案件几乎占到了所有案件的三分之一,而大部分都是以调节来处理,这使我们联想到了很多。下面就我们在行政庭里的实习内容,简单的介绍如下:

1.旁听。庭审我们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接触到了许多可笑又可悲的案子,而法官在整个庭审前后的做法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认真负责。下面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在我们刚开始的几天里,有一对老年夫妇,男的70多岁、女的60多岁,老太太是代理人,他们在20年前买了一个人家的房子并得到了房产证,在运城市土地局的整改过程中,和他们一同购买房屋的一个人为了重新办理房产证,从他们手里拿走了房产证。两个老人为了也办一个新的房产证找到土地局,但土地局因为他们无法提供卖主的身份证而不予以办理。结果,两人以为土地局不办证是不合法的起诉到我们庭要求土地局作为,但事实上,并不是土地局不作为而是他们的卖主不愿意给他们提供身份证所造成的。两个老人对法官和土地局的解释不相信,硬要土地局将他们的房产证原件归还于他们。这样,两个老人就陷入了目的和方法的不对应,由于两个老人年龄过大,所以在理解力方面有极大的障碍并陷入了重复论证的思维胡同,不停的说自己的理由而听不进任何人好意的劝说。为了办好这个案子,我们庭的王娜法官主动将案子承担了下来,虽然这个案子已经不再是我们庭的受理范围,但她主动找当事人协调为两个老人解决困难,并多次主动联系阻碍事情顺利进行的第三人,在她的努力下终于使两个老人顺利的拿到了他们所希望的房产证。这件事使我看到了王法官的热心待人和良好品质,真正体现了“法也容情”,体现了一个法官应有的良好品质。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更深刻的体会到了证据的重要性,更体会到了普法的重要性。我们国家成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作为一个努力建立法治社会的国家,我们除了面对沉积了几千年的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外,我们要做的还有不断树立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在我国,每年有几十 万法律本专科毕业生,而他们的就业情况之差也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之差也让人无奈,作为一个泱泱大国,这样的现实既让人无奈也让人伤心。所以,如何很好的利用这些渐渐成为负担的法律人是很重的事情,在我国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体制是十分必要的。

2.作庭审笔录。庭审笔录是以文字记录来反映客观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是法官进行公正裁判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是法庭审理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在所有的法律文书中,庭审笔录的作用举足轻重,他不仅能作为证据而且也决定了一个法官是否公正审判。作庭审笔录要求你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和集中力,而且要注意详略得当突出重点,一开始我总是把原被告双方所说的话尽可能的都记下可发现那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后来书记员王姐告诉我些技巧我才慢慢的学会了很多,现在虽然我还不能做的很好,但是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和方法。这为我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提供了一定基础,并使我明白,任何事情都需要慢慢的进行,并且需要很大的耐心和毅力。

3.整理并校对庭审笔录。整理和校对庭审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虽然说简单但也需要认真、谨慎、细心,我作为一个男生,当然这不是理由,有时候真的就做不了那么细致的活!这让我明白,不管什么职业总有他自己的职业特点,我们有时候真的就应该顺应职业的特点,而不是一味的抱怨职业的不公平。

4.打印文书。打印文书比较简单,但也需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词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印出来,然后检查打印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我们庭有两个打印机,可惜有一个是坏掉的,刚开始的时候我怎么也搞不懂为什么我弄的好好的就是打不出来,后来经过我仔细的观察才发现原来还要选择打印机,很快我就弄懂了,还教会了庭里其他人,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在今后的几天里,我根据几个法官的意义一份份打印裁定书,觉得自己的电脑知识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5.调解案件。调解不仅需要运用法律知识,而且需要有耐心和热心,由于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知识都很欠缺,所以讲道理必须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来说,而且必须能很好的融合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日常的生活常识,所以调解所需要的知识和理论水平很高。在我们遇到的调解案件中,有一个老人拿着一大包法律书来和法官讲道理,结果无论法官怎么解释,他都认为法官不懂法,我们几个人听了觉得十分搞笑。我想起,在古代都是靠族长的威望来进行劝解,而双方都会为了自己的面子而不至太争执,但现在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法律学的很好了,这就个调解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因为,由于他们的法律知识不全面,很容易纠结于一个法条而不知变通,更有甚者认为其他不利于自己的法律都是错误的。而在我国由于法律解释的缺乏,对一些法条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分歧,因此很多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要求法官判案,而法条也确实存在理解上的问题,这就给司法的公正和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唐太飞老师曾经做过一个河东调解制度研究,我认为,法律学者的这种探索就是很好的例子,只有用众多学者的智慧才能够真正使法律走上正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调解能节约很多的司法成本,但是他绝对不可以滥用,现在很多法院都把调解案件的数量当做是政绩的考核,我认为这种方法很不好,不仅会催化法官们大量的把一些不能调解的案件拿来调解,而且也会使法律失去她原来应有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两方面来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审判工作:首先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旁听中那位因证据不足而未得到相应赔偿的农民大伯身上让我明白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 70%左右,这些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那30%的人有再强的法律观念也营造不了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而这良好的法制环境少不了全体公民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意识。面对着偏远的地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是淡薄甚至可以说是“法盲”,所以对这些公民的普法教育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普及民众法律意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重视。要让百姓去主动吸收枯燥乏味的法律常识似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需要运用法律常识去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会去主动的去了解,既然主动学习有困难,那么我们就该用宏观调控的方式去让他们学习。下面是我的一些想法: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找到救援的支柱,在救援的过程中学到法律知识。同时基层法院在碰到典型案子时扩大-法律宣传,从中老百姓能体悟和了解到一些法律常识。其次,一些新闻媒体和法制频道在加大-法制宣传的同时应该考虑大众的需求,法制内容的深度适当放浅,贴近百姓生活。

再次,一些电影,电视剧多拍些法律类影片,通过影片既做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又能通俗易懂的使老百姓了解案情,增强法律观念,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其次,要提高法官的个人素质。法官的素质决定了案件能否正确的审理,现在我们很多法官连司法考试证都没有,虽然他们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但是这样一支不懂法的队伍能把法律实行到什么程度就很难说了,而且很多法官都是行政职务,根本不涉及到法律的事情,我认为这种党政不分的情况,不仅使法律无法很好的实行而且也造成了大量腐败的产生,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要做的就是司法独立,如果司法不独立我们的国家建设的再好也会资深大量的腐败,最终腐蚀我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国家。

实习总结在法院短暂的实习,我经历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知识。每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时间时间上下班,充分的利用好每天的时间,每天都有收获和体会。在行政庭里,我积极地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认真的学习,虚心的请教,每一次的实践都令我深有体会和学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学会了如何作庭审笔录,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打印文书,熟悉了法院内部职能的分工,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实习给我感悟的同时也令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理论知识掌握的不扎实,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实践当中。通过这样的实习在找到自身的不足的同时就要学会如何的去填补这样的缺陷,为成为一位真正合格的法律人而不断努力,奋进!同时我也看到了我国法律的`很多漏洞,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为他的完善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篇(2):法院执行局实习日记

毫无疑问,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1]

——美国总统威尔逊

首先声明一点,以后对每天经常做的一些琐碎杂事——打印、盖章等我在日记中就不再提了,这都成为每天的必修课了。今天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一场“迟到”的庭审。为什么说是迟到的呢?本来定于早上9点开庭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由于被告代理律师忘记时间跑去外地而不得不延缓开庭至下午。这也让作为审判长的杨姐十分气愤,怒称要给其训诫、罚款。但这当然是句玩笑话了,小小的永济县城就那么十来位律师,律师与法官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互相自然不会太过为难对方。

下午4点此案开始开庭审理。庭审之初就出现了个小插曲,使合议庭不得不宣布休庭讨论。原因有二:一是原告起诉的被告——伍姓湖农厂已经不存在了,由于政企分开改革,农厂已经分为永济市监狱和伍姓湖农贸有限公司两个部分,原告起诉的对象应该是这个公司;二是原告代理人的诉讼资格问题。原告代理人系原告职工但自己并未说明,被告律师误以为此为公民代理而提出异议。这两点异议经合议庭讨论后认为不影响本案诉讼程序的进行,故而继续审理。

对于原告提出的要求被告归还的五万元钱,双方陈述了载然相反的两种理由。原告代理人声称这是其向被告垫付的修路款,被告坚称这是原告因其经营行为损毁道路而支付的赔偿款。做一下说明,原告租借被告的土地和厂房,上面说到的这条路属于被告所有,是进入原告公司的必经之路。由于双方的租赁合同中并没有对这条道路及其维修做出约定,故有几个问题很难弄清楚:

1、这段道路是否属于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物,或者说是否是出租物(厂房)的必需附属品?

2、原告给付给被告的租金中是否包含了道路维修费?

从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看,被告证据较为充分,还申请了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此道路是由于原告的货车碾压损毁,其中一位证人由于住院未到庭但也出具了书面证明。而原告除了租赁合同及几张票据外,再无其它证据。原告代理人不仅说话不太清楚,而且对诉讼程序也知之甚少,我看不出原告想要胜诉的强烈欲望,非常遗憾。

由于仍需要一些后续调查,合议庭并未当庭作出判决。从我个人来看,原告胜诉的几率较小。面对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问题,只有不遗余力地证明才能看到胜利的希望,否则事实即便确实如此也可能被对手歪曲。这样看似不公平,但法庭其实是最为公平的地方。

  篇(3):法院执行局实习日记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

一个新的周一伴随着明媚的阳光开始了!

今天早上庭长、杨姐和郭哥开会,会后又去探望了刚刚从运城医院出院回到家里的赵庭长。故我一个人坚守办公室,接待当事人。期间波澜不惊,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直到十一点郭哥让我照着赵庭长的手稿打了一份离婚纠纷的判决书。案情很简单,原被告双方感情基础薄弱,被告(女方)又参与传销赌博并离家出走,原告(原告)据此起诉离婚。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赵庭长手写的这份判决书手稿。赵庭长刚刚才做过手术,但判决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写得清清楚楚,法律法规的名称写得明明白白,任何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其认真的态度让我动容,如果每一个法官都能认真对待自己每一项工作事务,这将为我国法制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午和一个也在法院实习的同学聊了聊天,对法院实习的枯燥无聊深有同感。虽然法院的工作确实有些枯燥,但我们不能把眼光仅仅局限在这些具体的工作上,要边做边听边看边思考。比如一次和杨姐的聊天中,我就了解到基层法院存在的案件代理资格问题——一些法律素养不高的人(比如法学会成员)或是已经丧失资格的法律工作者任然在代理案件来牟利,法院对这方面的审查却不严格。这将会对法院的诉讼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还有我注意到法院目前所有的文书都要求双面打印,这也是司法机关在节能减排方面所做的努力。

中午临走时向庭长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因要回村里办一些事情。这也是算是一个“第一次”(第一次请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