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困难补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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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干部,付出了那么多,当有困难的时候提出申请是情理之中的,接下来要给大家分享的是退休干部困难补助申请书,欢迎大家的借鉴阅读!

退休干部困难补助申请书

退休干部困难补助申请书(1)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xxx干部,依明江·买提尼亚孜,男,维吾尔族,1963年出生,现年52岁,大专学历。我于1982年7月参加工作,xxx年至xxx年在洛浦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员,1986年开始洛浦镇人民政府参加工作至今,1996年入中国共产党。截止2015年3月教龄已33年有余。

近三、四年来,我的身体状况陆续出现问题,自己深感已无能力承担一个公务员的职责。

本人洛浦县洛浦镇人民政府连续工龄已33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的规定。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诚恳请求局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 考虑我的实际困难给予批准,本人将不胜感激。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退休干部困难补助申请书(2)

xxx政府领导:

我是李码村李自祯的前任支部书记xx,由2000年镇调整工作到白云湖公园工作至今,现年55岁,特申请退休补助。

望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退休干部困难补助申请书(3)

县卫生局:

我是 的一名普通的退休职工 ,现年 岁,因家庭经济困难,经再三考虑,特向卫生局申请贫困补助。

本人因股骨头骨折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常年用药,每年药费近万元。家人因照顾我生活起居,无法外出工作,家庭都很困难,药费仅靠我本人退休工资维持,现随着年龄增长,老年病加重,药费昂贵,退休工资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支出,特申请贫困补助,望卫生局能给予帮扶!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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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提前退休的职工,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171号)规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职工,与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提前退休人员、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一样,实行基本养老金减发办法,即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除了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可以提前退休外,还有哪些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除了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限定在两类情况:一是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其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二是有三年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其依据是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6号)。3年压锭任务完成后,此政策不再执行。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退休。”从上述两个文件中可以看出,对提前离退休的条件是有严格限制的。即:一是仅仅限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111个城市适用;二是限于破产的国有工业企业;三是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四是经本人申请。

根据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6号)规定,有压锭任务的纺织企业,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下岗职工方可提前退休:一是纺纱、织布两个工种中的挡车工;二是工龄满20年,在挡车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且办理提前退休时仍然在挡车工岗位上;三是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四是技能单一,再就业确有困难。

另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1号)及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33号)规定,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矿山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执行提前5年(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退休的政策。其中,从事经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它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种职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0周岁)退休。具体条件为: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其它有害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