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生育保险发放及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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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知,甘肃生育保险发放及办理指南如下:甘肃生育保险发放及办理指南

甘肃生育保险发放及办理指南

  甘肃生育保险发放及办理指南

一、甘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生育保险基金由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和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它资金构成。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费率应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并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二、甘肃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填报《甘肃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持IC卡到商业银行各网点统一领取生育津贴。

什么是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统筹地区内进行审查和评估,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符合国家医疗机构条件的,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条件有:(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机构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4)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并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5)严格执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建立与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甘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_甘肃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三、甘肃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参保条件:

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省上另有规定的除外),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参保材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参保流程:

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四、甘肃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限按照我省女职工产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异地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下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费用;

(9)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