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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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山西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3个月

(二)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作为缴费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作为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的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政策内生育人数、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①.流产100元;

②.引(流)产300元;

③.正常产900元;

④.助产(难产)1100元;

⑤.剖宫产、多胞胎产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