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式

进修社 人气:2.12W

根据2015年广州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相关内容如下:

广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式

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应按一定比例缴交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中断原因取消后可继续领取。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符合条件的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