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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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期限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期限

领取标准

2016年1月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上限由1630元上调至1770元,月增加140元。

最高标准:1770元/月

最低标准:910元/月

注:2016年1月1日后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高于1770元的,按1770元计发。2015年底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不做调整,仍按原标准计发。

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南京失业保险参保时间和参保材料是什么?

参保时间

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参保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

4、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