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016年2月1日起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九城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
四县市: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735元调整到86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840元调整到9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