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账户问答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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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有原来的在南宁市缴纳公积金的单位,转到了区直单位,请问我在市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要怎么处理?是转过去,还是申请提取出来?

南宁住房公积金账户问答参考

您好!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外工作但未离开广西的,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转移: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3.接收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账账户证明(收原件)。

2、我现在离开南宁在外地工作公积金怎么办?我2015年1月左右办理的离职。一直不知道公积金这个怎么办。是取出来还是转到我现在所在得城市呢。

您好,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外工作,需办理转移手续的.,本人办理的提供:(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3)接收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账账户证明(收原件)。受理时限:在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后。提取额度:全额销户转移(在我管理中心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除外)

3、辞职后公积金怎么办?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南宁工作,交了三年公积金,是四川人,假设这种情况,如果辞职了回四川成都工作,那么之前在广西南宁缴纳的公积金能否一次性提取出来或者能否转移到四川成都那边新公司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里面?谢谢哈!

您好!职工到广西省外工作的,可以办理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也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请致电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077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