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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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指南吧!

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福建省的企业生育保险政策是统一的。参保企业的女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两块:一是医疗费用,二是生育津贴。医疗费用主要是根据医药目录范围内的标准来报销;生育津贴主要是根据缴费水平与公司产假制度规定的`产假期来计算的。

1.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参保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

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95-22197622

地址:温陵南路208号大华商厦5/6层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泉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为本单位所有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另外,男职工本人也可享受生育保险中的待遇,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生育险 相关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支付。

生育保险就是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之一。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都要为本单位所有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7、医嘱、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8、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9、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须另外提供乡镇一级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出具的配偶未就业证明,也可由县一级劳动就业机构提供。

10、女职工如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企业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如已享受其中一方待遇,社保机构不予重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