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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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样的?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时间,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本文的介绍吧!

2016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2016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温馨提示:

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时间: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自今年4月起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收缴参保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8月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时,补收4至7月的缴费差额。

根据哈尔滨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405元,月平均为4867元。按照有关规定,自2016年4月起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收缴8月份保险费时,补收参保单位4至7月份应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差额;补收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4至7月份的医疗保险缴费差额。补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在2016年4月1日至7月25日期间,按预估数4855元办理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或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身份参加住院医疗统筹一次性缴费的单位或个人,市医保中心将参照新的社平工资标准,补收一次性补缴费用的差额。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暂不调整,待养老保险经办部门调整完退休人员养老金后统一调整(养老金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按平均养老金确定)。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自2016年4月起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单位可访问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登录哈尔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单位缴费等相关信息查询。

参保个人可通过网上查询、自助查询、社区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缴费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