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社会保险稽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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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我国人社部规定,社保机构有权进行社保稽核,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合肥社会保险稽核指南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合肥社会保险稽核指南

合肥社会保险稽核指南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4、《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

5、《合肥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等。

所需材料

1、缴费单位用人情况资料;

2、缴费单位职工工资收入情况资料;

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4、年度劳动情况年报表;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6、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清单;

7、其他与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关的资料。

办理程序:

1、书面稽核: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稽核。符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有关规定的,当天予以审核,结束后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符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有关规定的.,责令被稽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并重新申报稽核;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2、实地稽核: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及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公示情况、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签名情况、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等进行稽核。符合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不符合规定,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被稽核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