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镇江再推多项公积金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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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再推公积金优惠政策

关于江苏镇江再推多项公积金优惠政策

在调整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后,我市今年又推出多项公积金惠民政策。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房的本市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延长贷款期限,实行逐月还贷政策。根据借款人的资金偿还能力,职工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目前我市已有150多户职工家庭享受此项惠民政策。同时,还全面推行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对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可按月提取公积金归还月还贷款本息额。

2015年公积金优惠政策回顾

1 调整首付款比例

今年上半年,我市就调整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20%。

2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新政策

从6月起,我市开始施行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新政策,凡职工本人、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 手续更方便快捷

从6月15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中“借款人所在单位证明”及“个人收入证明”两项填写内容,无需单位确认及盖章,按职工月缴存额计算贷款额度

4 公积金贴息政策

从8月起,我市实行公积金贴息政策,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商业贷款,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由中心给予补贴

5 其他优惠政策

结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推进全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计划;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协作,将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以转账形式划转到原商业银行代为偿还原商贷,而无需职工提前自筹资金结清商贷,解决原商贷借款人筹资困难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通贷政策,满足贷款条件的职工向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我市各公积金管理机构间贷款额度互相确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