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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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养老保险转入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州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一)职工养老保险省内转入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2、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且转移基金到账后,为申请人完成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

4、申请人可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转移业务的办理情况。

(二)职工养老保险省外转入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加盖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章且近期打印一般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临时账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回执》原件。

2、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通过邮寄的方式转交(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的'回执)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要求同时上传转移相关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或《回执》后办理转出业务,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要求同时上传《联系函》或《回执》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并转出转移基金。

4、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审核无误且转移基金到账后,为申请人完成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

5、申请人可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转移业务的办理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转入:

1、参保人员在新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后申请转入外地城乡居保,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表)。(如有重复缴费的情况,同时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提供本人在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扫描归档,以便后续如转入的缴费历史有重复缴费情况,可立即进行退费业务的办理。)

2、转入地社保机构核查材料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先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3、转出地社保机构接到《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后,为参保人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并终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4、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为转入人员建立、记录个人账户。已经在转出地完成当年度缴费的人员,在转入地不再缴纳当年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