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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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单位”和“详细地址”的填写说明

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

学生档案所在单位:中山大学档案馆

通讯地址:广州市 广州大学城 中山大学行政楼 A401 学生档案室

由于学生档案属于机要文件,对机要信封的'填写要求较高。我校的毕业生档案历年都由广东省机要局承寄,如果地址不符合机要规范,档案很可能被退回学校,其结果是在毕业生入职、转正、定级和工资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同学们在填写《就业协议》的“档案接收单位”和“详细地址”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档案接收单位”是否具备人事档案接收权。若填写的“档案接收单位”是没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单位,档案承寄方通常不予投递档案,从而影响毕业生就业。一般来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有人事档案接收权。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单位没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用人单位是上述单位的毕业生档案一般挂靠在人才市场。

2. 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时应注意:

A.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B. “档案接收详细地址”必须填写完整到:省、市、县(区)、路。

C. 如有“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部门”(如:人事处、人力资源部、人事科等),应写在“档案接收单位名称”的后面,切勿填写在“档案接收详细地址”一栏。

D.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和“档案接收详细地址”中都不得填写收件人和邮政编码。因为毕业生档案是机要件,禁止个人接收,无须填写邮政编码,填写多余的信息将导致广东省机要局拒绝投递档案。

E. “用人单位名称”和“档案接收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切勿将“用人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也一并填入“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和“档案接收详细地址”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