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骗局最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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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骗局最可恨

  “试用期”骗局人人喊打

  最让人难以防备的职场骗局,是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动力,在试用期后便以各种理由辞退求职者,却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调查显示,这也成为求职者最为痛恨的一种职场骗局(20.26%)。此外依此是打着“高薪诚聘”的`旗号实为色情服务(16.84%);收取保证金、押金(15.26%);单位突然人间“蒸发”(12.11%);虚假职位信息(11.32%);以能力考核的名义骗取免费劳动(8.42%);招聘是假、卖产品是真(5.53%);以入职培训名义骗取费用(5.53%);不按规定提供有关保险和福利(4.74%)。

 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之所以令人切齿,主要是它的形式比较普遍,而用人机构往往振振有辞,将没有通过试用期的责任推到求职者身上。

  这类骗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从而再以很少的薪水继续招聘同样也不会熬过试用期的新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面对这样的招聘,求职者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任何试用期的要求和考核应该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同时也要考察一下该单位现在用人的情况,如果人来人往,怨声载道,还是吸取前车之鉴,另寻明主的好。

  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才半年合同,试用期却有3个月。试用期本意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期限。但是一些单位为了减低用人成本,利用试用期的低薪“了解”得没完没了。其实关于试用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早已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但短于1年,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但短于2年,试用期不超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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