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遇纠纷可找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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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先生:我在一家私人企业打工4年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近,我和公司因工资问题发生了劳动争议。公司负责人说,反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想投诉也没有地方去。请问我和公司的劳动争议,劳动保障部门是否能受理?

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遇纠纷可找仲裁

律师答复:《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际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称为“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在处理这类争议时,首先应督促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分清双方当事人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按照补签的劳动合同和争议的具体情况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责任大小,予以妥善处理。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纠纷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纠纷仲裁时效与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不同的,虽然大家都是关于时效方面的内容,但在适用程序上面却是截然不同的。究竟劳动纠纷仲裁时效是多久?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2008年5月1日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008年5月1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最新的规定,劳动纠纷仲裁时效现在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与劳动纠纷诉讼时效一样,仲裁时效也是可以中断或中止的,这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如果当事人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仲裁的话,那么劳动仲裁委就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