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不清楚收违约金是否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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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的小赵和小吴一样,在今年年初为了保底,跟浙江某物产公司签订了两方协议,并把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文本寄给对方。近日她拿到了某中央级媒体的接收意向书,并选择与浙江公司解约。

应届生不清楚收违约金是否有依据

“和浙江公司签约时对方要求我先汇5000元过去,算是对违约金的提前支付,毕竟是浙江的公司,签北京的`同学会更谨慎一些。”小赵对本报记者说,5000元是公司决定跟求职者签约的前提条件。钱汇过去后,公司才会把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寄回来。

“现在我毁了约,5000元自然也打水漂儿了。”小赵有点儿郁闷。

在接受采访的应届毕业生中,记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违约的求职者都会因缴纳违约金感到郁闷,但大部分人都表示理解公司的行为。

“我觉得公司这么做也有理由。大学生作为所谓的‘新新人类’,诚信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事实确实存在。而且每个同学也都有自己的判断和权衡取舍。”小赵对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从过去的1000元、3000元到如今的5000元、8000元,违约金一路“高歌猛进”。但谈及是否问过公司违约金制定标准或者是否知道公司收取违约金有何法律依据时,受访者纷纷表示并没有考虑那么多。

“‘接收协议’上似乎把一切都写得很清楚,我也就没有再问了。”小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