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假国家规定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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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假在2017年有什么新规定呢?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产假国家规定2017年,欢迎阅读参考!

广州产假国家规定2017年

广州产假国家规定2017年

根据新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基本假期:

顺产的:98天;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每个人在休产假之后拿到手的工资都各有不一,但基本上也应该相差不大。为什么每个人的工资不一样,但是又基本上离不开一个固定的数字。产假期间工资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

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举个例子:

李梅,2014年产假是3-5月,4月分娩,当月生育保险基数是3000,而公司3-5月先发放了3月的产假工资,按照2000发放的。

那么申领生育津贴 (3000/30)*90=9000元,到帐后,进行较,发现高于已发产假工资(2000*3月=6000),那么就将余额3000元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即可。而如果她产假工资按4000元/月发放,那么高于申领回来的生育津贴,则公司也不再将差额扣除。

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

有很多人休产假认为既能拿产假工资,又能拿生育津贴。常常因为这种误解造成很多乌龙纠纷。所以有必要普及一下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个概念和两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说明的是产假期间工资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

【产前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产后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在这几个阶段中,笼统地说都称为产假工资,但是狭义上的产假工资又是单纯指产假阶段的工资,在狭义上,产假工资就是指生育津贴。所以产假工资在广义上不能和生育津贴混为一谈。但是在狭义上,两者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