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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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产生的'影响,市人社局坚持减负、稳岗与扩就业、提服务并举,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一系列惠企政策后,对符合条件的用工企业还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重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重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1、招用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2、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

1、对招用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可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