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灵活就业补贴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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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国家财政通过对分配的干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灵活就业补贴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个体工商户注销灵活就业补贴怎么办理

申请程序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扩展内容:以下情况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工商营业执照虽然已注销,但已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满3年的;

3、不能提供申请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始凭证的;

4、已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政策满3年的;

5、以前年度已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政策,但申请年度没有参加复核的;

6、在申领年度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7、协议保留社保关系的人员;

8、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就业时间不足一年的;

9、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机构介绍上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