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厂外发加工合同书

进修社 人气:1.95W

甲方:电话

时装厂外发加工合同书

乙方: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之需将如下产品原料物料或半成品委托乙方加工。

第一、1、发加工产品名称:款号:数量:绣花/印花工艺要求:

2、产品名称:数量:米/码,洗水工艺要求:

3、产品名称:款号:数量:生产要求:

第二、产品及质量工艺、要求:(1)乙方生产加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生产制单”所述内容及按甲方提供或已指示的正确货样品之要求生产,否则作不良品处理(如遇生产实际问题按甲方负责人签名为准)。(2)乙方必须在生产前先制造样板,每款送壹条/件,给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

第三、加工费:每件/套人民币为拾元角正(如加工费包括生产所用的线款)。乙方绣花、印花应按甲方所有裁片生产成品之原合同数量多出5%作配片用,如有物料不良品一律要以旧换新。

第四、运输:乙方必须负责全额运输费用。

第五、结款方式:出货后45天。

第六、送货期:双方经友好磋商制定出下列交货时间,并必须按下列时间将加工后之成品送到甲方制定地点。

第七、交货期于年月日前,否则按违约处理。(注:每超一天交货,则扣10%的加工费)。

第八、乙方所交成品,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返工。若因乙方造成次品的须由乙方负责成本赔偿。

第九、乙方如生产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跟甲方联系后方可生产。

第十、乙方一定要做到对甲方版型或款式洗水工艺要求,绣花、印花的色彩搭配,乙方必须对甲方的版权做到对外保密,违者赔偿经济损失,并扣除当月加工费。

第十一、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