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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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加工合同15篇

委托加工合同1

定作人:签订地点:

承揽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加工合同定作物、数量、报酬、交付期限

定作物

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金额合计

1

2

3

加工合同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加工合同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

名称牌号

商标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计量

单位用料

数量质量单价金额

1

2

3

第三条加工合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合同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加工合同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合同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加工合同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加工合同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加工合同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合同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加工合同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或预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加工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加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加工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加工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存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承揽人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委托加工合同2

委托方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被 委 托 方 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

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

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

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

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

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

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 1101 0283

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第五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

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六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

第七条 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

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其他

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

2、合同解除的条件

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3、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被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委托加工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aaaaaaaaaaaaaaa合同编号:20xx-SK-0822-1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11111111111111签订地点:签订时间:1111年8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食品代加工协议书合同范本

品友互动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第十一条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委托加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xxx(一下简称甲方)因产品生产需要,委托xxxx (以下简称乙方)制造耳机塑料模具5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型芯材料SD61,型腔材料SD61.

2、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前,交模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前。.

4、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模具寿命:100万模次以上;

6、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有;

7、其它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商议所做的技术备忘录为标准. 三:制模依据:按甲方提供的实物样件进行设计加工;

四:售后服务:

1、模具质保寿命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最终开模产品图;

2、全部模具零件,装配图;

3、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4、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每天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0.1%.

2、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5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买方委托卖方承揽加工后,卖方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买方的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的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等,按经卖方确认的买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委托加工产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产品价格

3.1本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等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买方要求的包装费,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车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3.2本合同价格如因市场行情变化需要调整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在未能达成价格调整协议之前,仍按原定价格执行。

四 订单确认

4.1买方以订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卖方。

4.2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回传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特殊产品及新产品,以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注: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____以上的产品

特殊产品:指非卖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买方对卖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产品

新产品: 指买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卖方新设计、打样或开发确认的产品。

4.3 买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买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卖方不得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买方传真给卖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原材料提供

5.1 (用买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卖方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需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买方调换或补齐。卖方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5.2 (用卖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卖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买方检验。卖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产品质量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作、返修、减少价款或退货。

六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6.1买方应当按规定的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6.2卖方在依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七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7.1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及合同履行期间出台并生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卖方应就所供产品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

7.2质量标准:

①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标准、质量标准或图纸作为质量检验的标准,经检验,买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②卖方所供产品必须不低于国家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即现行的及合同履行期间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卖方的企业标准。

③具体到货质量以买方验收合格为准,若达不到以上指标,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无条件承担。

7.3 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后十天内对数量、规格、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 产品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买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卖方负责返修或退换。

7.4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

7.5每年卖方需提供不少于两次针对本合同约定标的物国家权威机构第三方检验报告,如卖方不能及时提供,买方有权抽取卖方的产品送检,所产生的检验费用、抽检产品费用等由卖方承担,卖方同意直接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

7.6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产品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第三方权威或法定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八 产品包装及运输

8.1 包装要求:货物包装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对有关产品的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标识之规定;买方可要求卖方制作特殊的雨润包装;卖方保证货物的包装与货物本身相一致。在计量货物重量或数量时,包装物应予扣除。

8.2 运输要求:按有利于保护产品品质的方式运输。卖方保证进入雨润工业园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和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允许鸣笛;减速慢行,时速≤5千米/小时;汽车尾气排放必须经年检合格,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运输原辅料的车辆卫生必须达标,不允许用装化学物品、饲料的车辆运输原辅料。

8.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8.4卖方运送货物发生的包装、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

九 交货时间与地点

9.1交(提)货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的,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9.2交(提)货物日期计算:卖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货物的,以买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货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货物的,以卖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卖方在发出提取货物通知中,必须留给买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9.3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货款结算

10.1 付款期限:买方在收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7%)发票。之后买方在________天内履行付款义务。

10.2 付款方式:采取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付款。

十一 返利约定

11.1 无条件返利:即基本返利,卖方同意按买方年度订单总价值的 ____%(大写:百分之___)给付买方返利。

11.2 大订单返利:即有条件返利,指除以上基本返利之外,买方年度订单量达到一定数额时卖方给予买方的额外返利,即年度订单总价值达到______元(大写:______)时,卖方按照年度订单总价值的____%(大写:百分之___)给付买方返利。

以上返利买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 履约方式

12.1 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业务往来不再另行签订合同,采用订单的方式明确订购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如无异议,签字盖章确认后传真或邮寄给买方,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如3日内未反馈的,视同确认。订单传真件有效,订单未尽事宜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12.2 本合同期限内达成的订单未得到全面实际履行的,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十三 商业贿赂之禁止

买卖双方都同意坚决杜绝商业索贿、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回扣、招待、娱乐、购房、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借钱等给买方的个人或其家属物质或精神上直接收益的开支。另接受买方辞、离职人员和跳槽人员也在本条禁止之列。

十四 违约责任

14.1如卖方拒绝履行交货义务,须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货值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14.2如卖方交付产品名称、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拒收,已经接受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自接到买方退货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货物取走,逾期未取走的,买方有权做出处理;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值10%的违约金。

14.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货物或完成工作,买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卖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14.4交付定做货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买方仍然需要的,卖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买方不再需要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5未按合同规包装的定做货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

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6如卖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追究卖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次订单总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14.7未经买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买方有权拒收。

14.8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买方代为保管时,卖方应当偿付买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9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卖方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10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1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买方调换、补齐的,由卖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2擅自调换买方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买方要求重作或返修,卖方应当按买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3如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及保密协议的约定,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14.14 对卖方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金,买方有权从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给予扣除。

十五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卖方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其他事宜

17.1在本合同项下,卖方与买方的关联企业或买方指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关系,卖方同意将发票开至买方指定单位。

17.2 本合同签订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其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行业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3 为保证产品质量,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车间进行考察。

17.4 本合同以打印版本为准,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17.5本合同一式肆份,卖方持壹份,买方执叁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八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____ 年______月 ____日至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十九 合同解除

19.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9.2 如卖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十 保密协议

鉴于,双方有意发展业务关系,其中可能存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某些非公开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等, 因此,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20.1保密资料

20.1.1 在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披露方”)向对方(“接收方”)以任何方式披露的书面或口头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业务记录、市场或技术资料、产品项目、客户名单、价格、成本结构、财务资料等非公开的、或专有的信息、数据等。

20.1.2 “保密资料”不包括下列资料:

签署本协议前已为公众所知悉的;

签署本协议后由于接收方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公众所知悉的;

接收方非从披露方正当地获悉的;

接收方独立地,并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保密资料而获得的;

20.2保密性

20.2.1 除非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特别指出,接收方在知悉保密信息后五(5)年内,应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并不得披露、复制或者发布给其他任何个人、企业或实体。

20.2.2 除了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外,接收方不得为了自身或其他任何人、企业或实体的利益而利用披露方的保密资料。

20.2.3 除了确须知道的人以外,接收方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资料全部或部分地披露给任何下属公司、代理人、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代表人(合称“代表人”)。接收方同意通知其收到披露方保密资料的代表人,了解有关本协议条款对上述资料的保密责任。

20.2.4接收方应采取对自己拥有的保密资料的同等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20.2.5 接收方如因政府机关或法院的要求必须披露有关的保密资料时,应当及时将相关事实通知披露方。

20.2.6 接收方应在其意识到披露方的保密资料被盗用或误用时,接收方应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告知披露方。

20.3非竞争性

卖方在此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卖方不会以任何方式(无论是主动方式还是被动方式)与买方的客户接触,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为甲方的客户提供任何印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及打印。

20.4违约补救

接收方承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对于披露方的商业经营是重要的,且是由披露方以一定的成本开发出来或由别人为之开发。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违反非竞争条款的违约金按照其从事印刷服务所得或签订承印合同总金额的30%计算;违反其他条款的违约金根据买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接收方进一步承认违约金或赔偿金并不是接收方或其代表人违约的一个充分的补救方法,披露方可以主张法律规定的其他任何补救措施。

20.5其它事项

20.5.1 本协议包含买卖双方的全部理解,取代之前所有有关的书面和口头的解释。本协议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20.5.2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以及双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20.5.3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其权利、特权,并不意味着放弃;任何个别地或部分地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对其它权利或进一步行使权利的排除,也并不排除其它任何权利、特权的行使。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权利放弃不应被视为对违反任何条款而追究责任的放弃。任何弃权须以书面作出,并应由其签署。

20.5.4 披露保密资料不应被视为限制任何一方:

订立任何进一步的协议,或与对方谈判,或进一步向对方披露信息;

与任何第三方就同样事项或其它任何事项,达成协议或进行谈判。

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包装共款,元不含税。若实际设计的包装超过 款,按每款 元( )计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二天内由代理人确认,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时间:

设计完成的时间为甲方提出设计要求后 个工作日。(因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按本协议约定转让甲方的除外;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商品名称变化或因乙方设计未达到甲方要求而需要变更设计方案,乙方应修改设计或重新设计以满足甲方要求;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应保证包装设计的原创性,设计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所收取费用的两倍;

3、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的包装设计广告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使用乙方包装设计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及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准则。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并提供给甲方附件所示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详细产品列表参看本合同附件《委托加工产品信息表》 。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隐瞒原材料的缺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乙方生产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原材料的,必须将相关标准合格文件提交甲方备案,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但是该过程监督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成品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

1、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的规定,且必须符合甲方有效企业产品标准(详见附件)。

2、产品同样需符合甲方指定封存样板、样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及出厂合格证参考数据。

3、产品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冲突处理: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相关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第四条 产品包装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自行印制或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其他单位印制,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的应将包装印制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未经备案而擅自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物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方提供产品包装桶、产品标签(产品单价中已扣除包装桶、产品标签等费用)。

2、产品包装物外观按照甲方提供的印刷版面印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修改印刷版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产品注册商标、产品标签、外面标识等。

3、产品所使用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与所包装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按照法律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条 产品订单确认

1、甲方授权_____或__________为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并代表甲方签署订。甲方将经其签名确认的订单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订单已生效。

2、若甲方在订单生效后的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i3]提出异议或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新订单已生效。若乙方提出异议,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其本协议上一条指定的授权负责人。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以最后有效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

甲方有权但非必须采取认为可行的措施,对乙方的物料采购过程、生产流程、过程管控、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七条 交货事项

1、交货期限:如无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订单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交货期,经双方在订单中确认后执行。

2、交货费用、地点及方式:

(1)乙方承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 ,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3)收货人为甲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4)交货时乙方须提交与产品相符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验货手续必须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甲方指定 或 为收货负责人,负责签收送货单。

(5)乙方有义务确保每批发出的产品及其包装外表整洁、干净,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张贴产品小标签和包装说明标签。

3、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有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采购或退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或退货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对于甲方提出的其他认证申请,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

2、本合同规定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应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有效异议,则视为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按照有效订单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允许乙方每批次单品种数量偏差为有效订单该品种数量的3%以内,对超出此误差范围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如果产品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2%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批换货或将当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清点、检查不合格品所需的人工费用按照当批次产品总价的2%收取,该笔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交货存在瑕疵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让步接收,甲方让步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另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的让步接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但甲方让步接收后,不再以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6、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均可委托甲方所在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本合同对甲方封存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其检测结果确定乙方产品是否合格,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乙方事先垫付。

第九条 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单价为: 。(签约前请选择填写完整)

1.1、固定单价:在合同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以附件确认的供货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

1.2、可调单价:如遇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大于10%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单价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单价应经双方书面确认。新单价经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按照新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未经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改变供货单价,或以此为由单独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结算方式:

2.1、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的 个月内支付。

2.2、甲方付款以甲方确认的送货单或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为依据。

2.3、货款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如需调整,双方以订单形式重新确认生效,双方按照新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中的相关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到下一付款期付款。

第十条 产品保证、投诉处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于48小时内予以解决。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五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风险等。

3、除甲方保管不当外,保质期内及验收阶段,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失赔偿、退换货运输费用等。

第十一条 服务、推广支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服务。

2、为支持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并提供样品。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乙方应备有留样。

3、对于甲方下单的每批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检报告、样品等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样品各一份。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条款

1、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为嘉XX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产品及其包装所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嘉XX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乙方不得因双方存在合作关系而主张其享有上述权利。非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毁损、涂抹商标标识、辩识数字、知识产权声明等。但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除外。

2、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经退回乙方的不合格品以及多余产品及其包装,乙方应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即消除产品及其包装上有关甲方及甲方商标的所有标识、标志信息);同时,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其包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范围行使相关权利或许可、同意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行使的相关权利。

4、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权仅限于本合同业务与目的,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括商标标识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约定产品以外的产品、包装、店面、市场宣传等。本合同业务合作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宣传资料、产品说明等。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包装、标识、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是乙方提供的相关设计,甲方取得相关成果所有者权利的对价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产品价款中。

6、甲方创造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的财产并由其独家持有。本条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已有和将来会有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版权、技术规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产品包装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禁止乙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使用于非供应于甲方的或双方约定之外的产品上或者作其他目的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违反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或20万的违约金,以高者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不竞争条款

乙方任何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不得与甲方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各级经销商(含总经销、分销商)另行签署或开展与本合同业务、甲方及关联方原有或未来业务形成竞争的合同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如相同或近似功能产品、替代产品等各种方式的竞争业务。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法律关系

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乙方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采购供货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或以对方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双方同意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2.1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与对方之间的任何关系;

2.2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关联机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任何合法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应当支付对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未经书面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的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以及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工艺标准、价格等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天应当按未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销售的,乙方除承担因退、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与风险外,应按照甲方月均订单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客户的'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产品,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导致迟延交货的,按照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迟延交货(包括迟交、更换、补交等)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每天应当按照当批货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i24]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交货给第三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逾期交付产品达1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发货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收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

7、如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或责任而导致甲方以诉讼或其它方式请求乙方履行的,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应给付甲方因此诉讼或事件而给付或代垫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但该违约金应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商誉损失等,否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受的前述损害。对乙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执行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5%比例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按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未付部分的款项,直到双方就解决乙方违约一事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后,甲方再按该协议或判决恢复支付款项,但甲方无需就中止支付款项支付利息或承担任何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原材料及包材处理

1.如果双方终止合作时,对于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剩余包装物,甲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的预订数量和甲方以往供应商供货的最低价回收合格包装物。

2、对于超出订单预订数量及/或不合格的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包装物,乙方应当及时在甲方的见证下销毁,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与甲方是同行业企业,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及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包装物,无论乙方供应商交货与否,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八条 一般约定

1、乙方承诺,乙方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的完全资质并通过相关审核获取相关的许可,否则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如果有)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无论是否处于迟延状态)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权利行使有关的条款。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通知,并自通知日起生效。如乙方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往本合同地址、电话、传真、邮件、通知即视为送达成功。

5、合同登记、鉴证:如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需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i26]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之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1)终止本合同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2)在迟延原因期间中止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

3、如甲方选择前款第(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

第二十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导致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与合同整体的效力;实际业务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合同期满,如果继续存在本合同约定业务往来的,业务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

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万箱,月订货量万箱的,每天不低于万箱,万箱以上的,每天万箱。

第六条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8

委托方:惠州简美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高要元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简妹”系列休闲酱腌菜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甲方需提供乙方委托加工产品的主料、辅料及包装材料。

第二条:乙方在所承包的生产场地,需提供给甲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相应原材料的存放场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数量向甲方材料保管人员申请生产所需的相关原物料进行生产加工;乙方申请的材料在领用时需与甲方生产材料保管人员共同审验,若发现有不符合产品生产标准的原物料,需双方人员在生产前进行清点,甲方对不合格原材料领回,自行处理,不计入乙方生产报废率指标内;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第四条:乙方需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企业的生产运营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证照;

第五条:乙方接到甲方生产订单之日起每一万袋生产完成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若数量增加以此类推;

第六条:根据现有乙方工厂生产条件,若出现乙方工厂生产劳务之处变化、生产日常消耗成本变化,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签订三个月后另行商议单品代理加工单价,若单价改变,甲、乙双方签订单品价格变更单,并纳入协议附件;

第七条:乙方每批次代理加工订单完成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得在两个工作日内派员验收已完工之产品,乙方因自身工艺限制,因此只能承诺在验收完毕后不再承担该批次产品出厂后所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保质期);乙方生产装箱过程中,因人为将不合格品装入包装箱内,因此造成的货品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甲方在验收后得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代理加工费用进行结算,甲方若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未结清账款,需提前向乙方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并确定付款时间,若超出约定付款时间,则按照代理加工费用总额的3‰/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第九条:乙方完成甲方订单,甲方验收后需在订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运出乙方工厂。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方提供红橡木材,委托乙方加工红橡封边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长,宽,高)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0

甲方:

乙方: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 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5800.00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 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

1、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 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 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

1、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 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 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

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3

合同编号:

甲 方(被委托方): (盖章)

电话:传 真: 联 系 人: 手 机: 乙 方: (委托方):上海爱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501室

电话:021-62648399传 真: 021-62648399 联 系 人:陆茵茵 手 机: 18918047236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 加 工 标 准 》

标的: 。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

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天、包装材料 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

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公民身份证:签订日期: (盖章) 公民身份证:签订日期: 年 月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1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023-65508001 65508002 传真:023-65508003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四、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五、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六、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5

甲方:河南豫海商业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商丘市中心广场华联国贸中心四楼 地址: 电话: 电话:

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长期向乙方定制团体(后勤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收银员、营业员、设备维护人员)职业服装,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 销售商品

甲方定制服装的名称、款式说明、数量、单价、金额详见下表:(或在同样格式的附件中详细列明,该附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

二、 款式和面料说明:

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样衣款式和面料为准。

三、 供货说明:

鉴于甲方是商场,员工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会有不定期的订货需求,乙方必须保证随时供货。甲方有订货需求需提前7天告知乙方,以利乙方准备面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20日内向甲方提供订货。

四、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设计要求,按国家一等品标准(不起球、不裂缝、不褪色、不变形),具体款式工艺要求以双方确认的样衣(供货前由乙方签字交甲方保存或双方封存备验货)和工艺单为准。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有不合适,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或调换,保证每套衣服都合适,中间如若产生物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产品在一年内如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无偿返修或者重做;若因甲方日常使用维护不当,如没有正常洗涤或人员流动等而造成使用功能的残损,乙方应积极协助修改解决。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六、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以及产品价格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及产品价格,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七、交货方式和付款条件: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无偿送货上门,将制作完毕的工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办公区。

3、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交货。

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同时,甲方预付工装货款合同金的30%,作为预付款,共计:342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元整;货到验收合格后于7日内付60%,计:684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捌佰肆拾元整;剩余10%,计:114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明显质量问题,在1个月内付清。

八、付款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收到发票后以现金方式与乙方结算。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缴货期限10天没有向甲方交货,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乙

方除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额的20%向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该批产品总金额的20%-50%作为赔偿;

5、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20%违约金;

7、产品交付提出异议的期限:收到产品后,甲方在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异议,具体按本合同第三条执行。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争议解决:合同执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当双方就本同相关事项产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