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租房合同样本

进修社 人气:1.07W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是指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因此而消灭。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终止租房合同样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终止租房合同样本

终止租房合同样本

甲方:***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依(200 )***号仲裁书,已成为***路***号***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与原房主***于***年***月***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年***月***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年***月至***年***月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    公证处。

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处,且***尚有***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元押金。

4、双方定于***年***月***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扩展知识-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情形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条件是: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承租人主张的何种理由方能构成“正当理由”,不易作出一个严格的标准,应视当事人自身的状况而依诚信原则为判断,如承租人因失业而不能支付房屋租金,虽然并非不可以借债以偿还租金,然而终究过分艰难,因此,此时认为其无正当理由,而强令支付租金,否则即解除合同,实有落井下石之嫌,不值提倡。

(4)出租人已另行定出合理期限,但在该期限内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不过定出合理期限不是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必要前提,因法律规定是以“可以”表述的,说明出租人对此有选择权,因此也可以不定出期限而直接要求承租人支付;前述种种解除理由为法定理由,出租人事先不必另行通知或定出延缓期限,即可直接解除合同,不论是定期合同还是不定期合同,对此均无影响。而且这种解除对出租人一方而言,是一种权利,出租人既可以解除也可以不解除,承租人无权干涉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