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范文

进修社 人气:1.46W

市安委会: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好2010年12月17日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0〕24号)的部署以及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宜市安委发〔2010〕2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2011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同时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全市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珙县安委会从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3月31日,用100天的时间,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安委会,以《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加大宣传,周密部署,保障安全

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加大了安全宣传力度,及时向乡镇、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传达省、市有关“百安活动”精神,有效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周密部署,强化值班制度,切实抓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以及“两会”、“百安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认真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与事故防范,严格检查,严格执法,扎实工作,人员和措施落实得当,全县重大节假日和“两会”等重大会议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三、突出重点,深化整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百安活动”安排,结合珙县实际,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1.煤矿安全工作。由县煤管办牵头,组织县公安、县国土、县监察等部门对全县的煤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把煤矿安全工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来查。继续保持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的高压态势,重点抓好资源整合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害威胁矿井等的.治理工作。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12字瓦斯治理方针,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切实加大煤矿执法检查力度,将安全执法检查与煤炭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管和煤矿在建矿井施工监管相结合,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建设行为;严格监管关闭矿井,派专人不定期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将生产能力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工作,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将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确保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到实处。开展监督检查70余矿(次),严格节前停产工作,严格节后复产验收程序。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处罚等力度,有效确保了煤矿安全工作总体稳定。

2.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强化冬季运输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岗位人员职责,对不符合营运资格的企业、不具备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未获取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准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格校车管理,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对客运违章、交通事故实施抄告制度;建立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驾驶员的管理制度;做好驾驶员行为规范教育,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活动,加强GPS平台监控,防止车辆超速行驶、驾驶员疲劳行驶。县级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共出动车辆30台次,人员60人次,检查车辆130余台次,有效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3.水上交通安全。认真贯彻《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推进公益性渡口建设,遏制水上较大交通事故;巩固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砂石船、自用船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进“救生衣行动”常态化管理。加强客(渡)船舶签单管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等行为;加强水上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源头监督管理,加大对自用船舶无证无照、非法载客、冒雾、夜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定期对全县渡口码头进行检查4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确保了35年来水上安全无安全事故。

4.非煤矿山安全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对非煤矿山整治的要求,县政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措施有力,继续深入开展露天开采矿山停产整顿工作,严格节前停产和节后复产工作。切实加大了取缔、关闭非法矿山工作的力度,确保非煤矿山整治、规划、关闭、整改验收、安全评价有序进行。加强证照清理,合理布局,打击非法生产。同时,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了安全大检查2次,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矿山72个(次),发放安全检查表33份,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对21个(次)矿山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书。通过严管重罚,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有效保障了安全。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百安活动”为契机,全方位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工作,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严格新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重点打击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危化品的非法运输;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对春节“禁改限”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统一规划。百安活动期间,我县未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6. 消防及公共安全。深刻汲取“115”吉林市商业大厦和“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楼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实行“政府领导,行业主管、综合执法”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对消防及公共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城市区域“两类场所”、风景名胜区消防安全检查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 ……(未完,全文共5233字,当前仅显示275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