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情况的报告

进修社 人气:1.47W

根据省委、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川委发[2006]18号)精神,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起步于2007年8月,次年编制完成了《遂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5)》,2009年,经市人大批准已正式实施。2010年6月,遂宁市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同年,市委、市政府出台《遂宁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任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任指挥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的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指挥部,标志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拉开帷幕。现将我市创建国家级级市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城乡环境全面达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乡环境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风险得到防控、人民生活安定富足、生态文化长足发展。
  工作目标:到2014年,80%县(区)成功创建成为生态县(区),2015年,建成国家生态市。
  二、创建指标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共分两个部分,即:基本条件(5项)和建设指标(19项)。基本条件中有一项前置性指标:即国家级生态市必须有80%的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国家级生态县(区)必须有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必须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命名。
  三、进展情况
  通过努力,截止2012年底,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蓬溪县赤城镇)。省级生态县2个(船山区、射洪县);省级生态乡镇14个(射洪县5个,船山区3个,大英县3个,蓬溪县3个);通过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25个;省级生态村27个(船山区11个,安居区2个,射洪县9个,蓬溪县3个,大英县2个)。市级生态村738个(船山区141个,安居区61个,射洪县104个,蓬溪县305个,大英县127个);生态家园700户。
  遂 宁 市 生 态 创 建 一 览 表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情况的报告

县(区)国家级省级还未创建的乡镇备注
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县区已命名乡镇技术核查乡镇
船山区

2012、5新桥镇、桂花镇、永兴镇、龙凤镇(4个)河沙镇、保升乡(2个)、
复桥、唐家、南强仁里西宁老池(6个)12个乡镇
安居区




安居、横山、会龙、东禅、分水、石洞、三家、玉丰、西眉、磨溪、拦江、保石、白马、中兴;聚贤、常理、大安、马家、莲花、观音、步云(21个)21个乡镇
射洪县

2010、5太兴乡、金家镇、香山镇、瞿河乡、凤来镇(5个)沱牌、太和、万林、广兴、仁和、明星、金华、太乙、大榆、东岳、洋溪、青岗、天仙、金鹤(14个)太乙镇、 涪西镇 、陈古镇、 潼射镇、 曹碑镇、 官升镇、伏河乡 、青堤乡、 双溪乡、 文升乡、 玉太乡(11个)30个乡镇
蓬溪县
赤城镇
赤城镇、大石镇、宝梵镇(3个)明月、回水、常乐、板桥、群利、新会、文井(7个)高坪镇、 群利镇、 下东乡、 新星乡 、罗戈乡、 槐花乡 、吉星乡、 黄泥乡、 金龙乡、 农兴乡、 新胜乡、 高升乡、蓬南、三风、任隆、红江、鸣凤、荷叶、金桥、天福、吉祥(21个)31个乡镇
大英县


蓬莱镇、卓筒井镇(2个)河边镇、回马镇(2个)隆盛、智水、通仙、金元、象山、天保、玉峰(7个)11个乡镇
合计01个2个14个25个66个105

四、主要问题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更高阶段,是一个城市生态示范区的最终目标。因此要求更高、难度更大。结合创建指标和近年来创建进展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资金不足,积极性不高。按照创建要求,到2015年,我市5个县(区)105个涉农乡镇必须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生态县(区),84个国家级乡镇。目前,仅蓬溪县赤城镇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差距很大。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未将生态创建工作列入财政预算,直接影响了县(区)、乡镇创建积极性。
  (二)重视不够,发展不平衡。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前提条件是中心城市必须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命名,因此近年来市、县(区)把主要精力用在创模工作上,对生态市创建工作抓得不力。同时,生态市创建工作未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