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西昌公租房申请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西昌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在西昌市有稳定的工作
西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西昌市户籍,至申请时已连续在西昌市工作满1年,社保连续缴纳1年。
西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西昌市户籍,至申请时已连续在西昌市工作满2年,社保连续缴纳2年。
非西昌市户籍的:至申请时已连续在西昌市工作满3年,社保连续缴纳3年。
(工作时间按照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计算,社保以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二、收入限制标准: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西昌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19年为3338元,年终奖等激励性的收入也包含在工资之内,一般用申请之日起前推12个月的银行流水平均工资来计算)。
2、家庭最多拥有1辆原价值10万以内的机动车(非营运)。
3、家庭最多注册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住房标准
1、家庭无住房(这里自申请之日起往前推5年内有过住房的也视为有住房,并且也不能享受得有单位提供的员工宿舍,或者已经享受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有多套住房的合并计算面积,并且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卖过的房子也要一起计算面积)。
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